黃之鋒危害國安案情
2026-11-05 05:15:28 大公報

香港國安法實施前
2016年
成立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眾志」
•採取「國際游說」策略,妄圖獲外國關注與支持
2016年11月
推動美國通過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黃之鋒在美國與多名美國官員及大學教授見面,鼓動通過該法案
2019年9月17日
在美國國會作證,乞求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2019年9月
在德國與時任外交部長馬斯會面
•黃之鋒鼓動德國延遲與中國和香港的貿易、停止向香港警察售武、探討設立德國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可能性等
2019年11月28日
透過視像出席意大利國會外交及人權聽證會
•黃之鋒乞求意大利企業停止向香港出口人群管制裝備
2019年12月2日
遠端出席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的會議
•黃之鋒乞求歐盟成員國停止向香港警方出口武器和裝備,並仿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成立針對香港官員的「制裁」機制
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5月20日發起4項所謂「聯署運動」
•要求美國、法國和瑞士停止向香港警方供應戰術裝備或武器
2020年5月28日
發起所謂的「全球聯署」反對香港國安法
2020年6月16日
到英國乞求「制裁」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官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
2020年6月30日
宣布解散「香港眾志」,但在社交媒體表示會作「國際游說」
•黃之鋒發帖稱不會刪除舊文,不會放棄自己的觀點和立場,亦不會放棄追求「國際戰線」
2020年7月10日
稱會繼續爭取「國際關注」
2020年7月17日
與羅冠聰呼籲Cellebrite終止向香港警務處供應法證軟件
•羅冠聰發起網上聯署呼籲Cellebrite等數碼法證公司,終止與香港警務處及相關安全機構的合作,黃之鋒分享帖文及聯署連結,聲稱「已有過萬人聯署支持」云云
2020年8月15日
在英國《衛報》聯名發表文章
•再次提到「抗爭現在必須轉為地下化,羅冠聰逃離香港後會繼續在國際舞台上發聲」云云
2020年9月29日
「建議」外國企業與政府避免「依賴」中國
•在《金融時報》發表文章,「建議」本地和海外企業應考慮多元化市場,以避免過度依賴中國,讓外國企業和政府擁有要求加強人權和自由保障的籌碼云云
2020年7月至10月
分享羅冠聰帖文
•羅冠聰透過會見外國政客和出席海外聽證會,進行所謂的「國際游說」,又稱他已會見英國官員並乞求英國政府對香港警方實施「制裁」。黃之鋒一直分享羅冠聰的帖文
2020年11月22日
發布所謂「判刑前工作報告」
•該報告記錄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所進行的政治工作,當中稱他仍繼續其「國際游說」工作,在各媒體及公眾活動上發表文章和演講乞求外國公司與中國政府終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