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維護高水平安全須久久為功\李頴彰

2026-08-26 05:15:44 大公報

香港進入從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社會各界對未來發展充滿期待,這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勢所趨。然而,有人卻把維護國家安全與推動經濟發展對立起來,聲稱維護國安工作已大致完成,香港應專注發展經濟。這種說法看似合理,實則是將安全與發展割裂,為反中亂港勢力及外部敵對力量留下可乘之機。對此,近日《大公報》刊登的龔之平系列評論,強調安全與發展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為香港在新階段把握方向提供重要啟示。維護國家安全從來不是階段性任務,而是支撐香港由治及興全過程的基礎工程。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即使社會回復穩定後,也不代表相關責任的削弱。從法律執行角度而言,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共同構築起特區的國安法律屏障,法律本身應被視為制度建設的起點,而非終點。任何法律要具備持續的規範力,必須依靠常態化的執行機制、深入社會的守法文化,以及與時俱進的風險識別能力。

「法律生命在於實施」

國家安全法律所針對的,並非某一時期的特定亂象,而是所有危害國家主權、統一與領土完整的行為與活動。此類威脅具有高度變異性與隱蔽性,法律的落實亦必須保持長期、穩定而不鬆懈。若誤以為立法完成便可高枕無憂,等同將法律視為靜止的展示品,忽略了「法律生命在於實施」的基本法理。

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管治團隊與全體居民均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這個責任不會因階段性成果而減輕,更不會因為發展任務而擱置。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行為,既是香港特區向中央負責的具體體現,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

將安全與發展對立的思維,屬於非此即彼的誤解。高質量發展所依賴的社會條件,正是高水平安全所提供的穩定預期與法治秩序。若一個社會缺乏基本安全保障,資本必然遠離,人才勢必流失,國際信譽亦會迅速崩塌,任何經濟規劃與民生工程都將成為空談。

2019年,反中亂港分子打着所謂「自由民主」的旗號,卻以暴力摧毀公共秩序、癱瘓政府運作、衝擊經濟命脈,令香港國際形象受到重創,投資者信心跌至谷底,市民日常生活全面受阻。正是中央果斷制定香港國安法,才得以迅速止亂、恢復秩序,使香港重回發展正軌。

事實證明,安全不是發展的對立面,而是發展最堅實的基礎。今日香港經濟自由度蟬聯全球第一,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穩居前列,跨國企業與家族辦公室紛紛落戶,皆因香港重建了法治信心與穩定。若認為安全工作可以暫放一旁,表面上看似是騰出更多精力發展經濟,實際上卻是在削弱發展根基,最終必將得不償失。

當前,香港面對的內外威脅依然嚴峻,任何鬆懈都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從內部看,亂港勢力轉向更隱蔽的「軟對抗」,妄圖借民生議題煽動不滿引發動盪。從外部看,美西方敵對勢力從未放棄「以港遏華」圖謀,從未停止干預香港事務,試圖妨礙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高水平安全本身就是香港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而非外在附加的成本。美西方一方面試圖將維護國安置於香港發展的對立面,另一方面卻制訂嚴苛的國安法律,實乃雙重標準。「背靠祖國、聯通世界」是香港的獨特優勢,而要讓這一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前提正是香港始終對維護國家安全保持高度負責。

只有當國際投資者確信香港具備法治彰顯、秩序穩定、不受政治動盪威脅的市場環境,他們才會放心將資金與業務長期留在香港。近年大量國際金融機構擴大在港布局,全球頂尖人才選擇來港發展,正是對香港安全環境投下的信心票。安全所帶來的穩定預期,本身就是最稀缺、最具價值的制度性公共產品。

特區政府在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同步推動多項發展舉措:北部都會區加速建設,國際創科中心初見成效,民生投入持續提升,充分證明安全與發展本就是同向而行、相互促進的關係。將安全視為發展的負擔,不僅在理論上站不住腳,在實踐中更與香港的真實經驗背道而馳。

發展碩果印證安全價值

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本質上是一場深層次的制度重塑與治理升級。在這進程中,維護國家安全不是某一階段的特殊任務,而是貫穿全程的根本要求。香港社會必須從法律義務的高度、治理邏輯的深度、鬥爭形勢的嚴峻性以及制度建設的長效性出發,全面準確把握安全與發展的辯證關係。

香港的未來並非在安全與發展之間作取捨,而是在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下推動更高質量的發展,以發展的纍纍碩果印證安全的深遠價值。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新征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讓「一國兩制」在新時代展現更為蓬勃的生命力。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