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勿錯過最後機會

2026-08-31 05:15:03 大公報

大埔宏福苑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方案的最後期限是今天下午5時,目前已有97.7%的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77.7%的業主已與政府簽署買賣協議。剩下的數十戶業主需要當機立斷,不能再猶豫了。

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被視為最佳出路,首先是收購價特惠,展現了「以情為先」的人道關懷。未補地價的每方呎收購價8000元、已補地價的每方呎10500元,比市價高三成,彌補了業主蒙受的損失。

其次是尊重私有產權,合理合法。受災屋宇結構嚴重受損,「原址重建」在技術、時間、法理上並不可行,政府直接收購業權既是最務實的安排,也是順應民意訴求。火災後,1至7座的大多數業主希望政府收購業權,唯一未被火災波及的第8座宏志閣原本不包括在政府長遠安置方案之內,但因為業主主動聯署要求政府收購,最終亦達到政府劃定的75%以上的條件,因此獲得同等待遇,體現了政府承擔。

其三是長遠安置方案具靈活性,「有得揀」。業主獲得資金後,可以自由決定如何重置長遠居所。政府提供多個選項,包括「樓換樓」、優先購買資助房屋、在私人市場置業等,不具強制性,屬於你情我願的安排。

絕大多數業主同意出售業權或已經簽署買賣協議,一方面是收購方案具吸引力,另一方面是政府在善後方面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尚有極少數業主因難以割捨故居等因素而未作最後決定,可以理解,但問題是當絕大部分業主離開,原有的鄰里關係已不復存在,少數人根本無法負擔龐大的管理費等。更重要的是,這八棟大廈最終必然拆卸,政府可以通過立法強制收回業權,而收回的價格可能比現時提供的價格更低。

政府「收購」還是「收回」,一字之差,天壤之別。今日是接受政府收購的最後機會,應把握好。讓受災居民盡快離開傷心地,展開新生活,這是香港社會的共同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