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深化金融改革打造離岸金融雙引擎驅動模式 ——提升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建設金融強國\閻 峰
2026-09-09 05:15:43 大公報
2026年6月,為進一步貫徹中央金融委員會《關於支持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意見》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等五部門會同上海市政府聯合印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發展離岸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要推動金融發展全面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統籌金融發展和安全,在上海構建與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並從支持在浦東新區開展離岸金融先行先試、資金流動與賬戶管理、數字化應用、離岸金融業務、離岸金融法律制度體系、離岸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統籌推進實施等方面提出了重點舉措。
《行動方案》立足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全球金融格局深刻重塑的時代背景,是國家近期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大金融市場開放力度、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戰略性制度安排和重要政策抓手,有望有力強化離岸金融服務對「走出去」企業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支持,不斷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對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以金融高水平開放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行動方案》核心在於構建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相匹配的境內離岸金融體系,提升服務「走出去」企業和共建「一帶一路」的能力,增強我國在全球金融資源配置中的自主性、韌性與影響力,更好服務金融強國建設。明確了「三步走」的路徑: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適應離岸金融業務的規則、風險管理和處置制度體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對成熟的離岸金融制度和法治體系;到2035年末,將上海打造成為離岸與在岸高水平統籌協調發展的戰略樞紐。這一時間表兼顧制度築基、體系成熟與樞紐躍升,體現了統籌開放與安全、發展與監管的系統思維。
《行動方案》推出後,香港作為中國最重要、最成熟的離岸金融中心和最成功、最具影響力的國際金融中心,與上海境內離岸金融體系之間的關係究竟是存量競爭還是功能互補,以及在國家建設金融強國戰略布局中的功能、地位和角色為何,成為香港社會各界以及全球金融機構關注的問題和焦點。
離岸金融兩大戰略支點
本人認為,我們應當從國家金融開放全局的高度而非區域資源爭奪的局部視角來審視這一問題,正確理解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互補關係。
就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而言,上海與香港兩地並非非此即彼的簡單替代關係,而是國家構建離岸金融綜合能力的兩大戰略支點,彼此具備天然的戰略互補優勢。兩地應依託不同的制度基礎、資源稟賦、地理優勢、市場差異,形成境內境外協同、在岸離岸聯動、開放安全並重的功能布局,共同拓展增量空間,擴充離岸市場容量,提升人民幣資產的全球配置能力與風險抵禦能力,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打造離岸金融雙引擎驅動模式,提升滬港兩地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實現金融強國的建設目標。
為此,我們提出幾點建議如下:
一是區分戰略定位,推動滬港兩地形成「戰略腹地—前沿門戶」梯次布局。
上海香港兩地分別代表境內自貿區離岸與境外離岸兩種模式,功能各有側重、體系不可替代。上海依託大陸法系和自由貿易賬戶體系,遵循「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交易留痕、風險可控」的原則,探索境內具有中國特色的離岸金融制度安排。香港依託普通法體系、自由匯兌機制和高度國際化的專業服務網絡,是我國金融體系連接國際規則、全球資本與市場定價機制的重要門戶。在外部不確定性上升背景下,兩種模式可望形成「戰略腹地—前沿門戶」的梯次布局:上海致力擴大離岸資金規模特別是離岸人民幣資金規模、提升極端情形下人民幣及外幣資金跨境循環的連續性和可控性,香港則致力強化離岸金融資產供給、風險管理工具配套、吸引全球資本、擴大市場參與者基礎、規範交易執行、提供糾紛解決機制等功能和角色,從而增強國家金融體系的戰略縱深。
二是依託稟賦差異,努力把滬港兩地打造成為離岸金融發展雙引擎。
從資源稟賦看,上海背靠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和實體經濟腹地,匯聚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數字人民幣國際運營中心等關鍵金融基礎設施,是開展制度型開放壓力測試、積累風險可控的離岸金融治理經驗的重要平台;香港擁有資本自由流動、簡單低稅制、國際化機構和專業服務集群,並形成全球規模領先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及清算網絡。前者強於「服務實體、制度創新與風險管理」,後者長於「連接全球」。這種結構性差異,不僅不是協同障礙,而且恰恰正是構建國家離岸金融體系比較優勢的基礎。我們可以結合滬港兩地各自優勢,打造發展離岸金融的雙引擎,推動離岸金融在滬港兩地快速發展,互為依靠,互相促進,相互支撐。
三是實現優勢互補,致力把滬港兩地建設成為國際金融雙中心。
從發展空間看,上海與香港在離岸金融市場部分業務上出現交集不可避免,但兩地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並非零和遊戲。作為超大型經濟體和全球最大貿易國之一,我國企業全球經營、跨境投融資、風險對沖和財富管理需求仍在持續擴容,足以支撐多層次離岸金融平台協同發展。
上海依託長三角及加速集聚的新質生產力,香港背靠粵港澳大灣區,兩地完全通過差異化定位形成優勢互補,突出上海「離岸人民幣資金中心」、「離岸人民幣匯率定價中心」、「全球人民幣資產配置中心和定價中心」、「FTU人民幣及外幣清結算中心」、「FTU離岸財富管理中心」、「FTU離岸資產管理中心」、「數字人民幣清算中心」、「金融科技中心」等角色;強化香港「離岸人民幣及外幣金融資產供給中心和配置中心」、「離岸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中心」、「離岸資產管理中心」、「離岸財富管理中心」、「離岸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離岸金融調解和仲裁中心」、「離岸金融科技應用中心」等角色,實現「1+1>2」,致力把滬港兩地建設成為國際金融雙中心。
差異化定位形成優勢互補
「1+1>2」的關鍵是在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設計,在市場層面鼓勵良性競爭,在監管層面建立協調機制,以規則協同減少制度摩擦,以功能互補避免同質化內耗。
為此,上海和香港兩地應加強協同,以服務國家戰略為總牽引,以制度協同、風險共治和設施互聯為主線,重點推進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中央統籌,構建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的雙樞紐格局。
突出上海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服務實體經濟的戰略定位,聚焦企業日益增長的離岸結算、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需求,建立可穿透、可監測、可追溯、可處置的賬戶與資金監測體系,確保人民幣跨境循環和離岸循環自主可控。鞏固香港國際規則接口和全球資本樞紐地位,持續提升產品創新、資產定價、風險對沖和專業服務能力,並將成熟經驗向上海和內地輻射,由此形成「在岸市場—境內離岸—境外離岸」分層銜接、互為緩衝的人民幣循環結構。
二是加快制度型開放與法治經驗供給,以滬港協同提升風險治理能力。
上海應充分借鑒香港成熟離岸市場的立法經驗和國際慣例,推動形成覆蓋准入、經營、監管、處置與退出全周期的制度框架,增強規則的穩定性、透明度和國際可預期性。兩地監管機構可圍繞標準互認、聯合研判、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建立常態化協調機制,並在反洗錢、客戶盡職調查、異常資金流動監測等領域探索安全合規的信息共享安排。通過把開放壓力測試與風險壓力測試有機結合,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三是推進市場、產品、基礎設施和人才一體化協同,夯實雙向賦能的微觀基礎。
在資金與資產清結算層面,推動上海自由貿易賬戶體系與香港銀行體系、跨境清算網絡實現更高水平銜接;在產品與市場層面,穩步推進債券、外匯、基金、大宗商品和利率類產品互認,探索「家族辦公室+離岸資管」融合發展,形成「企業服務+財富管理+跨境配置」的綜合解決方案;在數據層面,在安全合規前提下探索客戶身份識別互認與必要數據互通;在人才層面,建立跨境執業、聯合培訓與雙向交流機制,為制度創新和市場發展提供長期支撐。
打造滬港離岸金融雙引擎,實質上是以制度優勢提升國家金融競爭力、以雙向開放擴大離岸人民幣在貿易和資本兩個層面的使用場景從而加快人民幣國際化、以多層次市場體系維護金融安全的戰略工程。面向未來,滬港兩地必須超越自我單一城市定位,要從構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開放包容的國家離岸金融體系出發,堅持錯位發展、規則協同、設施聯通、風險共治和人才互通,推動香港的國際連接優勢與上海的實體經濟、制度創新和基礎設施優勢相互賦能,從而不僅提升人民幣跨境及離岸循環的韌性與效率,更為「走出去」企業、共建「一帶一路」提供更為堅實的戰略支撐。
致力打造滬港離岸金融雙引擎,能夠有效鞏固並提升滬港兩地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通過這一戰略路徑,上海和香港能夠加快實現國家建設金融強國的戰略目標,為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做出重要貢獻。
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