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從AI應用到規則創新 提升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競爭力\蘇紹聰

2026-10-10 05:15:44 大公報

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特區政府首次制定香港五年規劃,並與年度施政報告深度對接,這標誌着政府的治理思維已正式邁向「有藍圖、有路徑、有追蹤指標」的目標管理新時代。

在此框架下,香港要把國家戰略機遇轉化為自身發展動能,關鍵在於找準既有優勢與國家所需之間的對接點。因此,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正是兼具制度優勢與現實迫切性的重要切入方向;而推動法律科技應用,則是讓這一傳統優勢在數碼時代持續保持競爭力的關鍵支撐。

加快推動專業AI法律工具

施政報告第四章提出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這既是香港四大中心定位的核心一環,也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抓手。筆者感謝政府採納此前建議,以「應用與規管雙軌並行」方向推動法律科技,並宣布將於今年內推出短期法律科技資助計劃,鼓勵法律業界更廣泛地採用法律科技(包括AI技術),此舉亦充分反映政府對業界數碼轉型的重視。

現時,本地法律生態仍以中小型律師及大律師事務所為主,業界普遍面臨軟硬件採購門檻高、營運成本高企、缺乏精通AI與法律科技人才等困難。若僅是單純提供資金資助,相信難以徹底消除其採用科技的顧慮。因此,必須雙管齊下:一方面透過資助降低初期成本;另一方面應加快推動類似「港法通」這類由本地研發的專業AI法律工具早日面向業界。

建議首階段相關AI法律工具應可提供內地、香港及其他普通法國家的法律及案件參考資訊;第二階段則納入「一帶一路」國家法律資訊。此舉不僅能降低中小型律所的技術導入門檻,更能緩解營運壓力、彌補人才缺口,協助業界拓展更多跨境及「一帶一路」業務。

與此同時,資助計劃須配套「系統性實務培訓」。技術導入的成功關鍵在人,政府應鼓勵申請資助的律所同步參與培訓,讓有關人員掌握工具基本功能及合規與風險管理,確保其使用期間符合執業規則及個人資料保護規定。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買了不用、因為不識用且不敢用」的困境,真正實現從「有工具」到「用得好」的跨越。

香港要維持國際首屈一指的解決爭議地位,必須積極對接新興產業需求。特區政府表示將於今年內前提交《2026年調解(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並爭取在明年內完成《仲裁條例》修訂工作,同時與業界推出為期兩年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體育爭議涉及合約、賽事管理及商業權益等,專業性強且時效要求極高,而香港目前熟悉國際體育規則的人才隊伍仍有待擴充。與此同時,數字資產、大宗商品乃至太空經濟等新興領域的國際解決爭議標準尚在形成階段,這正是香港搶佔規則制定話語權的關鍵窗口期。若香港僅被動處理案件,勢必錯失先機。

培訓跨界別仲裁調解人才

建議政府一方面加快跨界別人才的培訓,培育具備國際視野的體育仲裁員及調解員,以及其他新興領域的專業解決爭議隊伍;另一方面應主動聯合業界與學界,針對前沿新興產業率先制定具有示範效應的標準條款與解決爭議規則,由「案件處理者」升格為「規則制定者」。同時,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亦是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重要內容,香港應把握契機,以規則制定者姿態融入區域發展,進一步鞏固亞太區解決爭議首選地地位。

在政策成效方面,建議政府建立公開、定期、可比較且以結果為導向的成效指標,重點檢視:法律科技是否真正縮短辦案時間並降低法律成本;中小型律所的實際長期科技使用率以及跨境與國際案件的實際增長比例。相關進度與檢討結果應定期公開,讓市民、業界及立法會能夠作出有效監察。

AI賦能法律界不僅是工作效率的升級,更是對行業服務模式乃至競爭力的戰略重塑。香港須盡早實現產業AI化,在「十五五」時期和激烈的全球競爭中,繼續鞏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地位。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