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服貿會展期內銷售進口展品實行優惠政策

2026-08-24 12:20:02 大公網 作者:李征

 近日,為支持辦好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税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2026年至2027年期間舉辦的服貿會,每個展商在展期內銷售的免税額度內的進口展品,繼續免徵進口關税、進口環節增值税和消費税。具體通知內容:

  一、對服貿會每個展商在展期內銷售的免税額度內的進口展品,免徵進口關税、進口環節增值税和消費税。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展品類別和銷售額度等規定見附件。

  二、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汽車以及列入《進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的商品。

  三、對每個展商展期內銷售的超出附件規定的展品類別或銷售額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後又不復運出境的展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照章徵税。

  四、展商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清單,由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事務中心或其指定單位向北京海關統一報送。

  五、對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展期內銷售進口展品,進口後海關不按減免税貨物實施後續管理。

  六、每屆展會結束後3個月內,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事務中心應向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報送政策實施情況。

  七、本通知適用於2026年至2027年期間舉辦的服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