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同意支付30.9億和解

2026-07-13 13:01:07 大公科技 作者:黄春蕊

  大公科技訊  10月27日,阿里巴巴發佈公告顯示,公司就股東集體訴訟案達成和解協議。根據協議,阿里巴巴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以和解相關案件,所有被告就該訴訟中提出的全部索賠獲得全面豁免。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上述和解不構成承認或認定訴訟主張的索賠有任何正當理由,公司否認任何有關過錯、責任、不當行為或損害的指控,達成和解僅為避免進一步訴訟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擾。

  根據科創板日報等媒體報道,2020年,阿里巴巴曾被美股投資者提起訴訟,指控其要求商家“二選一”。但阿里巴巴方面始終堅稱自己並未違反反壟斷或不正當競爭法。

  但在該案件中,原告律師在法庭文件中透露,此次和解金額遠遠超出了投資者在損失超過100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中所能獲得的中位數賠償金額。律師進一步指出,如果繼續訴訟,阿里投資者可能尋求的最高賠償額將高達116.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828.81億元)。

  在匯生國際資本行政總裁黃立衝看來,阿里巴巴之所以選擇支付高額和解金,以避免持續訴訟的不確定性、成本和分心。和解也通常可能是被告方的一項戰略決策,以減輕聲譽損害並恢復投資者信心。和解金額反映了與繼續訴訟相關的潛在風險和成本的計算,與解決問題的確定性相比,解決問題更加有利。

  黃立衝表示,鑑於訴訟的高成本和可能帶來的分心,阿里巴巴選擇和解以專注於業務運營是合乎邏輯的。在美國,集體訴訟往往伴隨着高昂的訴訟成本和漫長的訴訟過程,對於被告而言,和解往往是一種更為明智的選擇。

  事實上,早在2021年4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依法對阿里巴巴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開展行政指導,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全面自查整改,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於2024年8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公告,宣佈阿里巴巴集團完成三年整改。

  此外,大公科技注意到,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向主要電商平台企業發佈《“雙11”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提示》,其中提到,嚴格規範促銷行為,嚴格禁止“二選一”等違法行為,嚴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全鏈條優化促銷規則,保障活動規範、透明。

  10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也發文表示,人民銀行決定從即日起啓用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操作工具。操作對象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原則上每月開展一次操作,期限不超過1年。公開市場買斷式逆回購採用固定數量、利率招標、多重價位中標,回購標的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等。操作結果將通過人民銀行官網相關欄目對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