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處罰決定書落地,拼多多主體公司涉虛假廣告被罰

2026-09-29 20:35:29 大公科技 作者:牛鑫宇

近日,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將拼多多再次推至輿論聚光燈下。天眼查App顯示,其關聯公司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因發佈虛假廣告,被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4萬元。

這並非孤例。拉長時間軸來看,54萬元不過是拼多多2026年密集處罰清單上的“冰山一角”。年內多次被罰的記錄,正將這家電商巨頭的合規治理能力推向拷問台前。

54萬罰單背後

190條違法廣告的“批量生產”

處罰決定書顯示,2026年3月至5月,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轉交的線索核查發現,拼多多作為廣告發布者,在平台廣告位上對外發布的違法廣告共計190條。

這190條廣告的違法形態呈現出明顯的多樣化特徵,具體情形如下:

虛假廣告,共計97條。當事人對外發布“一月5cm、閉合狀態的骨骼開始分裂,產生新的造骨細胞,二次發育”等廣告,無法提供相關真實性依據,屬於發佈虛假廣告的情形。

藥品廣告含有功效斷言、保證,共計3條。當事人對外發布“1個月去痛,疼痛發作減少腹脹程度減輕,3個月溶石,結石出現縮小體驗溶石效力,6個月清石”等廣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等內容。

普通商品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用語,共計88條。當事人對外發布“去除脂肪硬塊、告別脂肪留、脂肪瘤輕鬆解決”等廣告,含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用語的表述。

保健食品廣告含有功效、安全性斷言保證,共計1條。當事人對外發布“無任何副作用:效果好敢承諾;他們越來越瘦了”等廣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保證等內容。

普通商品廣告以宗教名義宣傳,共計1條。當事人對外發布“恭謹抄寫完成可聯繫師父索要寄回地址寺廟永久免費供養”等廣告,含有以宗教名義進行廣告宣傳的情形。

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當事人作為拼多多平台運營主體,是本案的廣告發布者,也是本案的廣告經營者,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因當事人未對商品推廣費用建立獨立數據台賬,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最終依法處以54萬元罰款。

在專家看來,這輪54萬罰單疊加年內多張罰單,已超出偶發漏審範疇,更像是審核治理的結構性失靈。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指出,處罰書有個關鍵定性:上海尋夢不僅是“平台”,還同時是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深度參與廣告運營鏈條。190條違法廣告裏,97條無真實依據、88條普通商品碰瓷疾病治療、3條藥品功效斷言、還有保健食品安全性承諾和宗教名義宣傳——這類話術並不隱蔽,正常“AI篩查+人工複核”不該全放行。按《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本應建核對制度,平台明知應知違法不制止要擔責;上海2026年指導意見更是明確要求“AI智能篩查+人工複核+動態抽檢”的全鏈條管控。現實落點卻斷在中間。

罰單從税務到“幽靈外賣”

頻頻亮紅燈

如果僅看這54萬,或許可以歸咎於平台的“偶發失誤”。但梳理2026年以來的公開處罰記錄,拼多多面臨的監管壓力呈現出系統性、多領域的特徵。

年初,税務合規率先亮起紅燈。2026年1月,因未按照《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税信息,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拼多多被上海市長寧區税務局罰款10萬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許生認為,《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的出台實施是國家健全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的重要部署。税務機關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予以處罰,其警示教育意義遠比罰款金額更為重大,對規範平台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具有重要意義。頭部平台企業更應該積極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帶頭營造法治公平的競爭環境,在自身規範發展的同時,推動行業長期健康發展。

4月,監管重拳落地。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拼多多涉“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合計高達15.22億元。經查,拼多多平台內裱花蛋糕經營者中,有4522家未上傳食品經營許可證,4941家上傳的許可證許可範圍不含裱花蛋糕,但平台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致使其進入平台開展食品經營活動,涉及交易額超9700萬元,違法所得約584.16萬元。

與此同時,拼多多授權轉單平台訂單信息查詢、物流發貨、批量數據解密等權限,使其可通過API接口調用訂單數據,幫助商家實現“一鍵轉單”功能,即允許商家將消費者訂單轉交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

然而,上述行為已經觸及法律紅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製作餐飲食品“不得委託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亦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轉單店鋪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違規轉單,既違反上述規定,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合法權益。

而更令人震驚的是,處罰決定書還指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多次出現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等行為,甚至採用暴力、軟對抗等手段阻礙監管執法”。

最終,拼多多法定代表人趙佳臻、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範潔真也分別被處以數百萬元級別的個人罰款。

海外業務同樣深陷監管風暴

合規短板凸顯

合規漏洞並不止於國內。拼多多旗下跨境電商平台Temu在海外市場同樣面臨密集處罰。

據安莎社2026年5月28日報道,歐盟委員會宣佈對中國跨境電商巨頭Temu處以2億歐元罰款,理由是該公司未能有效阻止不合規商品在其平台上銷售。調查顯示,Temu未對其平台上的系統性風險進行盡職評估,導致大量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流入歐洲市場。

歐盟指出,Temu提交的風險評估報告“缺乏具體證據、過於籠統”,嚴重違反了《數字服務法》(DSA)。這是繼2025年對X平台罰款1.2億歐元后,歐盟依據DSA開出的又一最高額罰單。

面對制裁,Temu迅速回應稱處罰“不成比例”,並表示正審查決定以尋求應對方案。根據規定,Temu必須在三個月內提交全面的整改行動計劃,否則將面臨進一步懲處。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對Temu的調查並未結束,目前仍在審查其算法推薦系統是否存在誘導消費者成癮的設計,以及是否配合研究人員的數據訪問請求。

歐洲市場的監管壓力並非孤例。2026年1月,波蘭競爭與消費者保護局(UOKiK)以未按規定公示商品過去30天最低售價、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為由,對Temu處以近600萬茲羅提的罰款。

韓國監管同樣出手。據人民網消息,當地時間2025年6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平委”)宣佈,中國跨境電商平台Temu因涉嫌違反《標示廣告法》與《電子商務法》,被責令立即整改並處以3.5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88萬元)罰款。

公平委表示,Temu在促銷活動中存在多項違規操作。首先,在折扣券發放方面,儘管用户無需安裝應用也可以領取優惠券,但平台刻意營造“限時下載APP才能獲取優惠”的假象誘導用户。其次,在“999韓元搶購任天堂Switch遊戲機”的促銷活動中,平台僅設置1箇中簽名額,卻通過“恭喜中大獎!”等誘導性話術,將極小概率的中籤機會包裝成“確定可購”的常規優惠。

公平委判定,Temu的上述廣告行為屬於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和選擇電商平台的不當商業行為,因此作出處罰3.57億韓元的決定。

韓國監管的追擊並未止步於廣告合規。據韓聯社消息,韓國個人信息保護委員會於2025年5月對Temu處以13.69億韓元罰款。該決定源於Temu被查實未經許可將韓國用户個人信息轉移至境外,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該部門還因Temu違反韓國國內代理人指定規定追加徵收1760萬韓元滯納金,並建議Temu全面公開個人信息委託處理現狀和數據流向、加強對受託方的監督管理、切實保障信息主體的各項權利。

當同一家企業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反覆觸碰合規紅線,問題已不再是某個市場的偶發風險,而是平台治理體系的系統性缺陷。

責任編輯:王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