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終會銘記下這一刻。17日上午,當新當選的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時,全場莊嚴肅穆而神聖。
首次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舉行的國家領導人憲法宣誓儀式,萬眾期待而又舉世矚目。它體現了最高領導人對憲法至高無上權威性的尊崇,對憲制、法治嚴肅性的珍視和維護。某種程度上,它是「紙上憲法」到「實踐憲法」華麗轉身的一個里程碑,是中國依憲治國道路上留下的清晰而堅定的腳印。
「憲法者,政府之構成法,人民之保證書也。」孫中山先生一語道出了人民制憲的真諦。因為一切國家權力都來源於憲法,必然要效忠於憲法。借助憲法宣誓,可以讓宣誓主體謹記權力的合憲性來源,滌盪權大於法的傳統殘餘,從而在形式上導正千百年來的權力錯位。可以說,向憲法宣誓就是一種「主權在民」的鄭重承諾。
而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為「綱」,其他法律法規為「目」,「綱」舉才能「目」張。建設法治國家,就必須將憲法置於核心位置。而最高領導者對待憲法的態度,往往更能檢驗憲法的權威程度。
此番習近平等國家領導人向憲法宣誓效忠,無疑向世人傳遞出,任何人無論其職位多高、權力多大都要受到憲法約束。
這不僅體現了執政者對憲法和國家的忠誠與尊重,更意味着對憲法所規定的義務和責任的確認與承諾,表明憲法在其就職第一刻便產生了真真切切的效力。
更重要的,這種莊嚴的公開宣示,同時也是一堂生動的國民憲法課。就職誓言通過新任國家領導人之口,向全體國民重申了國家的核心價值,足以增強民眾對現行政治制度的認可和信仰。相信在一次次憲法宣誓的文化浸潤下,會越來越多地積攢起依憲治國的共識,在全社會播下尊重和信仰憲法的「火種」。
當然,行勝於言。憲法必須被實踐,否則將形同虛設。在莊嚴儀式感的背後,我們更需要的,是宣誓者將誓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忠誠履職,擔當盡責,夙夜在公,俯首為民。這是「依憲治國」的內在要求,更是「民之所望」的精神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