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是香港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特區政府計劃在今年首季就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例展開公眾諮詢,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爭取年內完成立法工作。
政府的構思是在擬議法例時訂明相關政策建議的主線框架,並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按需要就政策建議落實細節進一步訂立相關的附屬法例。
北都有別於過去新市鎮建設,是「超常規」發展模式。儘管大方向已定,但需要一系列的法規配合,而立法速度不能落後於發展,讓投資者適時有法可依,放心投入資源。
在內地,新發展可制訂「暫行」或「試行」法規,在限定範圍或行業執行,先行先試獲取經驗,最終修訂成為正式法例。香港可參考內地模式,透過制訂主線框架,再由行會針對細節訂立附屬法例,不但能減省法例草擬時間,而且更具靈活性,有利加快北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