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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走私毒藥針劑監6個月

時間:2026-01-27 06:01:53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海關人員去年11月30日於深圳灣管制站偵破一宗旅客走私的案件,檢獲660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估計市值約30萬元。該名涉案旅客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進出口條例》(第60章),被判監禁6個月。

案情指出,海關人員於上述日子在深圳灣管制站離境大堂截查一名55歲女旅客,經檢查後發現她將該批藥物針劑分別收藏於腰間及腿部,並以衣服作遮掩。

海關對法庭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出口許可證下出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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