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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詐騙洗黑錢 拘71人 騙徒扮跨國車行總裁呃1.34億

時間:2026-01-28 06:01:49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林天報道:警方日前展開為期15日代號「穿雲」反詐騙及反洗黑錢行動,偵破69宗騙案及相關洗黑錢案件,拘捕71人,案件涉及182名受害人,包括高收入、高學歷人士,累計損失超過2.14億元。其中最大一宗案件,騙徒通過入侵通訊軟件賬號,假扮跨國公司總裁,指示報案人轉賬到指定香港戶口,金額高達1500萬歐元(1.34億港元)。

受害人包括律師牙醫

為應對騙案上升趨勢,港島總區刑事部聯同港島總區轄下四個警區的所有刑事單位,於1月12日至1月26日期間展開行動,被拘捕71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干犯「洗黑錢」罪行,包括46男25女,年齡介乎14至65歲,報稱職業包括學生、家庭主婦、地盤工人及保安等。案件牽涉182名受害人,年齡介乎18至68歲,報稱職業涉及文員、律師、牙醫等多種行業,損失金額由220元至1.34億元不等,累計損失超過2.14億元。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A隊主管曾健華表示,其中金額最高一宗涉及1.34億元案件,受騙的公司為一間跨國二手車行,報案人是西班牙區分公司的執行董事。他於2025年3月時,收到騙徒假扮英國總公司行政總裁以通訊軟件發出的訊息,聲稱公司正進行一宗秘密收購,指示報案人轉公司的1500萬歐元到指定香港戶口。由於當時騙徒入侵了該行政總裁的通訊軟件的賬號,報案人不疑有詐,按要求作出轉賬指示,直到稍後與真正行政總裁溝通時,才知悉其有關賬號已經被人騎劫,方知被騙,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表示,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提醒各位市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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