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在社交平台撰文指出,香港的國際仲裁服務持續獲得國際社會高度認可,而美國一宗聯邦法院的最新裁決再次證明,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絕不會影響香港仲裁程序的公正性。
張國鈞引述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和美國偉凱律師事務所(White & Case)聯合發布的2025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顯示香港獲評為亞太區第一最受歡迎仲裁地。香港仲裁裁決不僅可在《紐約公約》超過150個締約國強制執行,還有與中國內地及澳門簽訂的各項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可見香港的仲裁既享有國際優勢,又充分體現「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
引述美國聯邦法院最新案例
張國鈞分享了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於本月9日審理的一宗案件。該案涉及一項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作出的仲裁裁決,源自一個跨國通信衛星項目引發的股東糾紛。兩名美國人為項目創始人,聲稱另一合作方英屬維京群島註冊公司Bronzelink Holdings實際由一家香港實體控制,而該香港實體又受中國國有資本影響。Bronzelink其後依據股東協議在香港啟動仲裁。仲裁庭在審理後駁回被申請人的所有反訴,批評其部分指控缺乏事實與法律基礎,甚至有將國家安全概念武器化之嫌。
其後,裁決勝訴方向美國法院申請承認及執行該項裁決。被執行人(即仲裁案中的被申請人)在抗辯中試圖援引香港國安法,聲稱該法導致其香港律師因擔憂而退出,剝奪其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又暗示仲裁庭可能因懼怕國安法而無法作出公正裁決。
然而,美國法院最終確認該項仲裁裁決,並明確駁回被執行人的全部抗辯。法官在裁決中指出,律師退出案件並不等同當事人無法陳述案情,被執行人未能具體解釋律師退出的行為如何構成程序不公。針對仲裁庭受國安法影響的說法,法院認為毫無證據支持,被執行人未能指出裁決書或仲裁程序中的任何部分足以證明仲裁庭存在偏見。法官同時重申,《紐約公約》下的公共政策例外僅適用於極端情況,由於香港仲裁庭在本案中已明確否定吹哨人敘事,因此法院不會以公共政策為由重新認定仲裁事實。
張國鈞強調,此案充分顯示香港的仲裁裁決持續獲得國際肯定,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僅維護香港長遠繁榮穩定,更不會對仲裁程序的正當性造成絲毫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