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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6個月限期 降低收回祖堂地門檻 發展局兩措施加快支付收地補償

時間:2026-03-18 06:01:24來源:大公报

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政府提出訂立專屬法例,進一步為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拆牆鬆綁,建議簡化北都內「非保育地帶」規劃申請程序,並計劃將規劃大綱圖中的「臨時用途」用地期限放寬至最多7年;以及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收回的祖堂地未獲全體祖堂成員同意仍可支付補償金額。政府建議即使沒有證明屬特殊情況,北都的發展項目亦可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並透過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和要求,加快工程進度。各界人士表示北都專屬法例的做法穩健務實,為投資消除不確定因素,有助提速北都發展。\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

發展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北都專屬法例立法框架,建議先制訂只適用於北都的主體法例,設定主線框架,並明確指明六個可訂立附屬法例的政策範疇。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這六個範疇已基本涵蓋加快北都發展所需的權力。

針對簡化城規程序,文件提出,發展商若想改變北都內非保育地帶用途或發展參數,可透過提出規劃許可申請尋求審批,無需再提交涉及較長審批程序的修訂圖則申請,處理時間將由以往的至少9個月,縮短至2個月。為免引起爭議,簡化程序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和綠化地帶。當局強調即使簡化程序,仍有城規會把關。另外,北都內的「市區及新市鎮」及「鄉郊」大綱圖,當局建議「臨時用途」定義期限,由現時分別5年及3年,均一致延長至7年。

簡化採用創新建築技術申請

當局亦提出兩項措施,以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包括就補償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以裁定須支付的補償額設立6個月的限期;若收回的私人土地涉及「祖堂地」,當局建議賦權地政總署署長,即使未獲祖堂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被收回土地的祖堂註冊司理支付補償,但前提是相關註冊司理職位並無出缺。

為加快工程進度,發展局建議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即使沒有證明屬特殊情況,項目倡議人仍可提出採用並非固有的建造技術和建築材料等的豁免申請,但仍需由屋宇署署長審批。

當局又簡化就指定地區或項目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和要求,容許申請人按實際環境訂立及落實噪音緩解措施,並進行實時現場監察,可靈活調配不同機動設備的種類、數量及使用時間。

簡化申請噪音許可證程序 

發展局表示,政府會在本月24日展開為期約兩個月的公眾諮詢,計劃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時,一併提交屆時已成熟的首批附屬法例草稿;換言之,立法會在審議主體法例時亦可預覽首批附屬法例。主體法例預期年底通過後,政府會正式提交該首批附屬法例予立法會省覽。為預留足夠時間審議附屬法例,不會採納附屬法例最快在刊憲當天生效的安排,生效時間會訂立在最少49天或之後,讓立法會議員作出審議。

發展局表示,會定期檢視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執行安排,包括在法例生效後,定期向政府主持的「北部都會區發展委員會」匯報落實階段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尋求指導;當局亦會每年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法例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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