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報訊】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祈顯義的任期,由今年4月6日起,延長三年。
曾任澳洲高等法院法官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三年。祈顯義於2023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祈顯義1952年在澳洲布里斯班出生,先後在昆士蘭大學及牛津大學莫德林學院接受教育。祈顯義於1976年在澳洲昆士蘭州最高法院取得律師資格,繼而於1977年在昆士蘭州最高法院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92年至2005年間擔任昆士蘭州副檢察長。2005年,祈顯義獲委任為昆士蘭州最高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10年獲委任為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他於2013年3月獲委任為澳洲高等法院法官,直至2022年10月因年屆憲法規定的退休年齡而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