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郭如佳報道:教育局昨日公布,2025/26學年《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將於4月17日上午9時起接受報名,至4月30日下午5時截止,考試定於6月7日舉行。
測試對象為未持有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的人士,申請人可於教育局網頁報名。局方指出,非學位程度測試的及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或相關招聘部門/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
教育局又表示,由2023/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才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校長及所有教師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