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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失\游宇明

時間:2016-11-02 03:15:48來源:大公網

  人生一世,需要吃飯、穿衣、住房、乘車、贍老養幼,有得失之心本很正常。然而,除了適度的得失之心,也得有「分潤之心」,也就是有能力時,我們必須懂得分利給別人。

  曾國藩生活在一個大家庭裏。這個大家庭以祖父母為核心,包括曾國藩的父母、叔父母與其弟弟、弟媳、侄兒、侄女。曾家的經濟來源除了土地上的收入,就是曾國藩不定期地從北京捎回的白銀。這些白銀少則數十兩,多則數百、上千兩。在曾國藩看來,一個家庭要和睦,那些有能力支撐家庭的人就必須最大限度地去除利己心。某次,他給母親寄了五兩銀子的零花錢,馬上覺得有點不對,因為沒有給叔母零花錢,於是囑咐家中的弟弟給叔母也送上一份。並且立下規矩:以後自己每年給母親、叔母零花錢各四千文,給每個弟婦各兩千文。曾國藩從來沒覺得一大家子人生活靠他一個人供養有何不公平。其實,曾國藩當時寄給家裏的錢,除了少數的幾次,一般都是在京城借的。

  除了無私供養大家庭,他非常關心遠房親屬與親戚。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做了一次四川鄉試主考,得到了當地官員所贈予的四千七百多兩銀子的禮金,算上途經之處收受的禮金和朝廷所給的路費,大約可獲得六千兩銀子的收入。在當時,這種收入被視為合法,朝廷不予追究。回京後,曾國藩寄給家裏一千兩銀子,囑咐家裏將其中四百兩銀子分贈親族、親戚。在曾國藩家書裏,分贈親族、親戚銀兩的叮囑比比皆是。

  當曾國藩的官做得更大些,入了閣學、當了禮部侍郎,他開始思考如何擴大「分潤」利益的範圍。道光二十九年,他曾在給弟弟的信中說:「自入官以來,好思為曾氏置一義田,以贍救孟學公(曾氏從衡陽遷居湖南雙峰荷葉塘的第一代祖先)以下貧民;為本境置義田,以贍救二十四都(湘鄉第二十四都)貧民」。此事雖然因為經濟原因沒有辦成,但曾國藩的悲憫之心蒼天可鑒。

  咸豐元年,曾國藩寫信給幾個弟弟,希望家裏捐出二十石稻穀,並且勸附近的富家也捐出一些穀建立社倉。夏時借給貧戶,秋冬月收還,利息一分,即一石多還一斗。曾國藩希望將這個社倉做成數百石的規模,他覺得有了這樣的社倉,境內便可無飢民。社倉雖然要收利息,但貧民其實是合算的,因為清代社會生產力水準低下,夏糧價格常常是秋冬季的兩三倍,何況,收取的利息也是用於今後的救濟,曾氏一家並不藉此獲取任何收益。

  曾國藩是以書生入仕的,渾身滲透着傳統文化的味道。他堅信「盈滿則虧」,覺得聰明不可以用盡,福不可享盡。因此有了利益,自己得一份,也要給周圍的人一份。

  曾國藩非常愛自己的兒女,因為愛,他希望他們人人上進、個個有出息,而不是依靠他這個當父親的口袋裏這一點錢。「分潤於人」,其實就是要逼着兒子們日後主動去自立。道光二十九年,他在致弟弟的一封信裏說:「將來若作外官,祿入較豐,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錢。廉俸若日多,則周濟親戚族黨者日廣,斷不畜積錢財為兒子衣食之需。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兒子若不肖,則多積一錢,渠將多造一孳,後來淫逸作惡,必且大玷家聲。」曾氏後人之所以代代自強不息,與他的這種財富觀是直接相關的。

  人不是一個孤島,他必須與他人發生聯繫,別人有了困難,我們出手相助,可能大家都不再困難;別人遇了危境,我們坐視不管,下次我們遇到同樣的情況,也不會有人救援,所謂「人饑己饑,人溺己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曾國藩善待大家庭成員與親族、親戚、周圍的人,也是源於悲憫心。

  事實告訴我們:世界上沒有單純的得失,有的事你看似得了,其實已經失掉;有的事你看似失了,卻有意想不到的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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