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牌殺人事件》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是暴力,那些暴力場面都別開生面,而且暴烈的程度都不同凡響。
一件是做母親的去看牙醫,她懷疑牙醫可能對她不利,一時怒火攻心,先下手為強,直接將牙鑽鑽到牙醫的手指上去。如此暴戾兇殘,實在過分,奇怪的是,牙醫竟然也沒有告她傷害。
當然,觀眾都同情她,因為牙醫可能害她,如果牙醫先下手,她也會很慘。
第二件是警察打廣告公司東主,那也完全是無來由的暴力發泄,打得那麼狠,幾乎當場就要他的命。打完了,警察也施施然離開,而他也沒有因此惹上法律制裁。
第三件是母親縱火燒警署,那簡直無法無天。公然在警署對街,朝警署扔汽油瓶,不但燒了警署,連帶把警察也燒得重傷。而她居然也沒有受到法律處置。
這些暴力都沒有必要,或近乎誇張,因為沒有必要,所以出人意表,因為誇張,所以令人印象深刻。
三個暴力事件,正常情況下都應該立案調查,並且都容易破案,兇手應該得到懲罰,但三件案子都沒有法律的角色在。似乎在美國偏遠小鎮,如此的暴力都是家常便飯了。兇殺案查不到兇手,一般容易查的案子又草草放過,那他們的警察都在幹什麼?
編導如此宣揚暴力,意在營造強烈張力,張力足夠,後來的和解才更有戲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