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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港獨」和冷血言行張目可恥/楊莉珊

時間:2017-09-16 03:15:43來源:大公網

  近日大學校園「港獨」妖風復燃,又出現泯滅人性的冷血事件,面對全城批評,香港一些大學生不但不反躬自省,反以「言論自由」之名繼續為所欲為,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發出聯合聲明,公然為出現在大學校園的「港獨」和冷血言行張目,「聲明」拋出所謂「發泄論」,更是泯滅人性、超越社會道德底線。

  「聲明」態度囂張,出言不遜、用語惡毒,以「舔共傀儡」稱呼特首林鄭月娥,誣衊「政權之首竟出言鉗制學生表達自由,企圖向校方施壓,大興文字獄」雲雲。「聲明」顯示了部分大學生嚴重缺乏法治意識和法律常識。

  作為多間大學校監的特首林鄭月娥指出,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非鼓吹歪論的藉口,譴責於大學校園內持續出現違背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發展利益的言論,又指有人張貼對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極之涼薄和侮辱的字句,這種完全不尊重他人感受、有違道德的冷血言論,社會整體都表示震驚和悲憤。林鄭表達了香港社會的主流意見和感受,所謂「鉗制學生表達自由」,「大興文字獄」,完全是無中生有、造謠誣衊。

  而且,林鄭的意見符合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即言論自由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必須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大學校園出現「港獨」宣傳品,又出現對蔡若蓮極之涼薄和侮辱的標語,明顯違反《公約》規定。

  學生會歪論連篇

  13間院校學生會的聲明竟然聲稱「港獨」「並無違反香港法律」,顯示部分大學生若不是缺乏法治意識,就是公然忽視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港獨」違憲就在於危害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基本法第12條清楚說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港獨」亦嚴重違反基本法。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之規定,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激起中國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即屬犯罪。

  13間院校學生會的聲明竟然聲稱「港獨」「並無違反香港法律」,如此近乎法盲的歪論,說明部分大學生亟須加強法治意識,特別要認識和學習憲法和基本法。

  教大、城大「民主牆」出現「恭喜」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的喪盡人性的冷血標語,香港各界痛心疾首、激憤難平。市民強烈譴責有關行為禽獸不如,泯滅人性、超越道德底線。13間院校學生會的聲明公然拋出所謂「發泄論」,聲稱「年輕人對教育局及蔡若蓮的不滿無處發泄,最終訴於不當的情緒宣泄,實在是情有可原」雲雲。

  「聲明」對踐踏人性的冷血事件不悔疚不反省,以言論自由為踐踏人倫道德的歪理護短,所謂「發泄論」,是違背人性、超越道德底線的謬論。從《蘋果日報》用「天譴」來詛咒四川大地震的罹難者,到梁游宣誓辱國辱族,現在大學「民主牆」的冷血標語,說明「港獨」之歹毒,已經「毒」到喪心病狂、泯滅人性的地步。

  政府不能不聞不問

  該「聲明」引發大批網民炮轟。有網民直指學生會「冥頑不靈、死不悔改、強詞奪理、大言不慚、歪理連篇!」有網民質疑:「今日冷血言論可以用『發泄論』做擋箭牌,他朝殺人、強姦……亦可以用各種詞語蓋過去?」事實上,「聲明」拋出所謂「發泄論」,不僅為冷血無恥言行尋找辯解理由,而且是為發泄仇恨的暴力開脫罪責。

  從違法「佔中」時的暴力衝突,到旺角暴亂一幕幕暴徒掟磚頭追打警員的畫面,暴徒肆意破壞香港法治及對社會瘋狂發泄仇恨。「港獨」勢力打着「捍衛本土」、「守護我城」的幌子,口口聲聲維護本土利益,實質是「港獨」加暴力,再加恐怖主義,所作所為完全是破壞香港社會安定的行為。「港獨」勢力無論以「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作為道義旗幟號召,還是用「發泄論」來恐嚇威脅社會與市民,與恐怖分子所作所為,只有五十步百步之別。

  13間院校學生會聲明為「港獨」和冷血張目可恥,亦暴露當前大學學生會組織存在的問題。大學學生會成員由學生投票選出,但投票率極低,以至於一小撮「港獨」分子有組織地竊據學生會,令大學校園變成「港獨」勢力的最後收容所。如果學生會把校園作為宣揚「港獨」平台,特區政府和社會也不可能不聞不問,校方處理校園「港獨」,更需要有一套合法合情合理的規矩,態度不應含糊。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北京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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