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賣掉《壹週刊》,傳媒行家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什麼廣告不足、政治打壓通通都是藉口,真正原因,簡單來講就兩個字:無用!人貴自知之明,難得的是,《壹週刊》編輯到「死」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裏,被「賣」前夕,還要惺惺作態,一副「英雄就義」之狀。尤其難得的是,編輯文字功夫半桶水,還要拚命半文半白,找一些典故給自己臉上貼金。無知可笑倒算了,可憐的是,「馬慵立仗」這一典故慘被「碰瓷」,實在是無辜。
時代在變,傳媒不變只有死路一條,更何況是像《壹週刊》這樣的政治棋子、打手的角色。《壹週刊》是一本什麼樣的雜誌,成立的政治目的是什麼、背後是英國人還是美國人的支持?傳媒行家之間早有不同的討論,香港讀者自然也心中有數。所謂的「政治上以民主為圭臬,經濟上以自由為南針」,用廣東話俗語來形容是「唔知的畀佢嚇死,知的畀佢笑死」。以「狗仔隊」著稱的雜誌,自稱為「民主與自由」;以政治抹黑而不擇手段著稱的媒體,被稱「出淤泥而不染」,如此大話,大概連黎智英自己聽到也會感到臉紅。
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壹週刊》如果仍然有利用價值,黎智英會甘心賣掉?如果這本雜誌真的還有讀者,又豈會是「賤賣」?該週刊自言:「過去十年,網上閱讀漸成風氣,《壹週刊》銷量遽減,加上中共通令商家抵制,廣告缺乏,難以繼續經營,終於被商人黃浩以三億三千萬元收購。」
惺惺作態 引喻失義
又是怪網上閱讀風氣,又是怪沒廣告,難道就不怪怪自己口碑太差?同系的《蘋果日報》年年巨虧,為什麼黎智英不賣報紙而偏偏賣雜誌,原因還不明白?從一開始就是滿足某人某勢力政治目的的工具,一旦利用價值失去而被棄之如敝屣,也就別扮得自己好像很無辜。
明明是誨淫誨盜,偏偏要扮作是天真無邪;明明是被丟棄的棋子,偏偏要裝作價值連城。《壹週刊》昨日卷首語,很有文采,題名《臨別殷勤重寄語》,引用白居易《長恨歌》中的一句,沒說出來的下半句是「詞中有誓兩心知」。真是遺笑大方,你和老闆黎智英的「愛恨情仇」,也就別拉到民主自由的層面了,說出來不丟人?
文末還引用「馬慵立仗」典故,自比「直諫忠臣」,稱希望日後不會「終日無聲,而飫三品芻豆」雲雲。「碰瓷」先人也就算了,問題是,該典出自《奸臣傳‧李林甫傳》,《壹週刊》將自己比作「忠臣」,卻將老闆比作「奸臣」李林甫,真可謂引喻失義,莫過於此矣。
最搞笑的還在於,該週刊將自己比作是《大公報》,煞有介事地稱擔心會重演歷史雲雲。大概寫這篇文章的人以為自己很了不起,也以為《壹週刊》很有地位。有所謂「井蛙醯雞」,這位寫手大概不知道有「東施效顰」的故事吧。《莊子.天運》有謂:「故西施病心而矉其里,其里之醜人見而美之,歸亦捧心而矉其里。其里之富人見之,堅閉門而不出;貧人見之,挈妻子而去之走。」眼下的《壹週刊》,不正是「富人見而閉門、貧人見而去之」的效顰東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