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任叫任食」龍蝦點五隻收五份錢

時間:2017-04-19 03:15:1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謝進亨報道:本港飲食業競爭激烈,食肆為吸引食客而採用的宣傳字眼,部分原來藏有「語言偽術」!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三個月接獲135宗投訴,指有食肆疑以「任叫任食」作招徠,令食客誤以為「無限任食」而引起爭拗。消委會建議食肆小心選用宣傳字眼,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兩位起」 小心有「伏」

  張先生一家四口早前光顧某酒樓,店方正推廣「任叫任食」優惠,餐牌標明優惠價198元發售上湯龍蝦等菜式,張先生向酒樓部長及職員查詢,對方稱餐牌優惠是每枱只限選一款,並稱「只需付198元便可任食龍蝦」,於是點了五道上湯龍蝦。結帳時,張先生驚見單據上共計算五道上湯龍蝦,逐件收取198元,於是與部長理論,惟店方指餐牌寫明「優惠價每隻198元」,認為是他一廂情願理解為「無限任食」。張先生結帳後向消委會投訴,但店方堅持在點餐時已詳細解釋優惠,拒絕退款。

  彭小姐與友人到某餐廳晚膳,光顧一個註明「兩位起」、價錢988元的六道菜套餐,結帳卻發現單據列出兩項988元的套餐收費,總金額為2500元。彭小姐要求餐廳經理澄清,對方指餐牌寫的「兩位起」是指兩位或以上的顧客才可按這價錢點選此套餐,而非二人套餐。她不滿店方僅以細小字體於價格下方寫上「兩位起」,向消委會求助。店方稱並非有心誤導食客並作出賠償,承諾事主再次光顧時減收988元及其服務費。

  慎選字眼免犯商品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稱,消費者與商戶就「任叫任食」的理解可能有出入,但是否達至構成違法罪行值得商榷,建議食肆慎選宣傳字眼,減少誤會,也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消委會研究及試用小組主席黃錦輝稱,食客於落單前宜與店方釐清優惠細節。

  敘福樓集團執行董事黃傑龍回應本報記者查詢時稱,以往時有食肆以「一蚊雞」等,以蝕本價出售食材作招徠。為防血本無歸,店方或會訂明要求,例如設立每枱限叫數量等。他認為,店方有責任在選用宣傳字眼時,再三審視會否構成誤會,並應培訓前線員工,以解釋清楚優惠細節等。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