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監警會昨日公布年度意見調查結果,市民對監警會的滿意度上升,由去年的平均56.1分,上升至今年60.5分。55%受訪者認為監警會形象正面,45%受訪者對監警會有信心,較去年上升六個百分點,欠缺信心的有26%。認知度方面,近八成受訪者曾聽過監警會,67%知道監警會是獨立機構。
另外,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昨日撰寫網誌稱,曾經有投訴人在與投訴警察課會面期間私下錄音,亦有投訴人因堅持用個人錄影設備,拒絕使用警方安排的「錄影會面」來記錄口供,因而投訴負責的警員。
郭解釋,由於會面的內容日後有機會成為呈堂證供,有需要在合乎規格及設備完善警署會面室內錄口供,確保做法嚴謹、合法及穩妥,作供完畢後,片段會製成三份光碟副本,第一份交予投訴人或作供者,第二份由警隊保管,第三份則會妥為封存,確保投訴調查得到公平、公正及有效處理,保障投訴人及被投訴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