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相關法律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香港將就《國歌法》在港實施進行本地立法。
對於絕大多數港人來說,無論是早已立法的《國旗及國徽條例》,還是即將本地立法的《國歌法》,都會以莊嚴及尊重的態度對待。無論是回歸前,還是回歸後,在公眾場合奏響國歌,作為中國人都會聽從大會司儀的指示肅立,以示敬重。只有極個別不承認、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人身份的人,才會對國旗、國歌採取不尊重的態度與行為。
刻下全國人大常委會仍未完成相關表決程序,但關於《國歌法》本地立法問題,又觸動反對派的神經。昨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就《國歌法》本地立法提出口頭質詢。說到底,如果反對派議員真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根本無懼《國歌法》在港透過本地立法實施。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只有那些心存不軌的人,才會懼怕《國歌法》。
回歸以來一直實施的《國旗及國徽條例》,有哪些人及多少人因為觸犯了相關條例被判刑?答案十分清晰,還不是少數經常上街示威的反對派街頭鬥士嗎?他們都是一批熟口熟面的職業示威者。
關於《國歌法》本地立法,從昨日反對派議員的行為看,他們最終目的是要拖延立法程序,甚至重玩反廿三條立法一套,企圖以各種藉口阻礙《國歌法》本地立法,將反《國歌法》變成他們爭取政治本錢的契機。 蔡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