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再三有人在旺暴案庭內違規,昨早有一名自稱是遊客的男子,在旁聽席先後兩度拍攝庭內情況,共拍下有7至8張相片及一段短片,並將有關相片、短片以微信發送出去。
法庭接報後,即安排執達吏了解事件。經查問後,該男子報稱來自內地,不懂本港法律,法庭認為該男屬於無心之失,又在監督下完全刪除有關資料及備份,故不予追究,但同時增加庭內外「不可拍攝」告示。
法庭在處理事件後向陪審團公布事件,表示有關照片、短片都是向法官席方向拍攝,而且已呈報律政司處理,着陪審團毋須過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