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這位新任立法會主席,「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惜這「火」不是燒除立法園地上的有害「毒草」,而是差一點便「燒到埋身」,令自己很不好過。
明天星期三,立會全體大會,作為會議主席的梁君彥,是給還是不給梁頌恆、游蕙禎二人重誓?全城目光都在緊盯這一個決定,相信「大主席」本人也不好過。
其實,梁君彥大可以不必要把自己弄到這般「痛苦」。根據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主席職權一是主持會議、二是決定議程,而宣誓是否一定要擺在所有議程之前,還是可以押後再舉行,不就是一項議程上的調動、不就是主席依法可以行使的權力麼?梁君彥又有什麼必要如此「為難」,似乎不讓梁、游二人再誓,他這個主席就會當不下去?事實顯然並非如此。
眼前,梁君彥予人的印象,是一切都要講會議程序、都要問「法律意見」。會議程序當然要講,法律意見也當然要聽,但作為立法會主席,首先必須是一位有清醒政治頭腦和立場嚴正、敢於承擔的愛國愛港人士,對「一國兩制」、基本法和特區法治要勇於維護和分清大是大非、原則對錯,而不是一味只講條文和定義。
如果這樣,立法會主席一職,各方又何必如此鄭重其事的協商、推薦以至爭奪,有事找個律師「大狀」來「解畫」,或索性由秘書長陳維安做埋主席不就結了?
因此,眼前的梁君彥,面對明天的梁游重誓問題,應該拋開一切個人顧慮,排除一切不必要的干擾,堅持等候法院裁決,在此之前不能重誓。
梁君彥是作為工業界代表晉身立法會功能組別的,推選他入會的香港工業總會主席昨天就發表公開信,譴責梁游辱華、反對兩人重誓。作為業界聲音、選民基礎,對工業總會所代表的廣大工業界老闆和從業員的意見,梁君彥又豈可熟視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