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理髮已不叫「剃頭」而叫「髮型設計」。我小時候沒有這麼講究,理髮就是剃頭。最初和外婆、老姨生活在一起時,最怕理髮,每次剃頭,老姨都要哄半天我方肯「就範」。大了以後回到父母身邊不怕理髮了──那是因為理髮師傅和藹可親,讓人有一種信任感。
這位師傅是個小伙子,拎個包走街串巷給人理髮。總是隔個三星期左右,他就會出現在我們家附近。那時我們住的是平房,一看見他,母親就會叫住他來給我剃頭。就在屋外的空地上,從家裏搬個椅子,等我坐定小師傅就從包裏取出一塊有些發黃的長條白布,從我脖子處圍定遮住前身,然後左手執梳子右手拿個剃頭推子,先用梳子定好要剃的頭髮,再將推子沿着梳子咔嚓咔嚓那麼一推,我眼前白布上的頭髮就漸聚漸多,小師傅邊剃頭邊和我聊天,不一會兒就剃好了──那時剃頭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每次頭髮理好後,他都會取出一把鋒利的摺疊刀,用一塊掛在椅背上的皮條刷刷來回「磨」兩下,然後在我腮幫子和後頸處輕輕地刮一刮──小師傅說這把刀是給大人刮胡子的,給小孩就去去絨毛。我當時覺得好玩,後來高中時有一陣子迷推理小說,記不得是哪本小說寫到一個人不想活了,專門刺激理髮師,結果理髮師在他的刺激下,果真用刮鬍子刀「結果」了他。當時看到這裏,想起當年小師傅手裏那把鋒利的剃刀,我還着實「後怕」了一下。
上大學後我就在學校的理髮室剃頭,並且固定找一位師傅──他也是一位和善的小伙子,很擅長剃板寸,就是在他的建議下我開始剃光頭。既然剃光頭就是把頭髮推光,我後來就自己剃頭了:很簡單,找把電動剃鬚刀在頭上圍着腦袋轉就行了。有一段時間我在美國做訪問學者,發現在美國剃一次bare skin要十美元,好在那時我已自己動手剃光頭,這筆錢就可以不讓老美去賺了。
如今拎包剃頭和學校的理髮室都沒了,而我自己剃頭也有好些年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