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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站棄屍案 警員不認為被告有有精神問題

時間:2018-01-02 19:38:0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15歲「私影」模特兒郭惠明遇害被棄屍垃圾站案,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指被告因有精神問題才錯手殺人,但為被告錄取口供的警長陳定國就在庭上指,被告錄取口供對答正常,不認為被告有精神異常問題。

  被告劉璋輝(37歲)被控在2014年12月8日於旺角甘芳街家中謀殺死者郭惠明(15歲)。今早警長陳定國出庭作供,指他在於2014年12月9日為被告錄口供,認為當時被告表現有些緊張,說話內容偶爾會沒有條理,其間被告曾一度哭泣,但整體表現如常人,不認為被告有精神問題徵狀。

  辯方提出疑問,指被告曾供稱,用茄汁樽連環撲打死者頭部,又用樽蓋等物塞入死者肛門,足以反映被告有精神問題。陳定國認為,被告口供只反映出曾殘酷虐待死者,但不足以顯示有精神問題。

  控方另在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事發日2014年12月8日,被告漢劉璋輝曾與死者郭惠明一同回家,之後就不曾見死者外出,只見被告拖行李箱從所住的大廈外出。同日被告再帶同行李箱進入一家酒店,至翌日早上7時半,被告就帶同一個紅白藍膠袋離開酒店,再把紅白藍膠袋棄於砵蘭街垃圾站內。控方表示,閉路電視片刻已反映被告移送死者屍體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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