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市建局「招標妥」及民政署大廈管理中央平台,以免費或收費模式,推行全流程公開招標、評標及中標。
●分拆工程顧問公司為獨立監督顧問公司和執行顧問公司,防止低標嚴重超支與操控。
●完善授權票制度,設定被授權人代表業主數目上限,並禁止對兩次被否決的大型維修或採購於指定時限重複提議。
●設恆常專責跨部門工作組,以便交換情報和組織聯合巡查樓宇大維修地盤行動。
●全面檢討並強化現有樓宇安全及消防條例,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深入研究如何打破「利益藩籬」,提供更具彈性的資助、技術支援和法律協助。
●考慮由自願性使用「招標妥」改為必須使用,以建立招標數據庫。
●為宏福苑訂立專屬法例,授權成立專責法人團體。
●設立「吹哨人」制度,一旦收到判斷為合理的舉報,應及時啟動跟進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