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昨日開審。「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和「支聯會」共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香港國安法。
何俊仁庭上認罪。認罪案情指出,「支聯會」多年來有組織及持續地向公眾宣傳其主張,透過發表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發公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何俊仁一直參與、認同及支持「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何俊仁等仍然繼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大公報記者 趙一峰
案件由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審理。
控罪指,第一被告「支聯會」、第二被告李卓人、第三被告何俊仁和第四被告鄒幸彤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李卓人與鄒幸彤不認罪
法庭宣讀控罪後,何俊仁當庭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選擇不認罪。
控方隨後讀出何俊仁的認罪案情。宣讀案情撮要前,何俊仁提出,由於案情撮要有37頁,可不在法庭上讀出全部認罪案情。法官反對,指示控方讀出同意案情。法官表示,案件正進行公開審訊,公眾關注案件,亦希望了解案情。
控方完成宣讀案情撮要後,何俊仁當庭表示同意案情撮要。法官宣判何俊仁罪名成立,並押後到其餘被告宣判後一併求情和判刑。
何俊仁承認的案情指出,「支聯會」自成立以來,多年來從各種途徑或渠道公開地傳揚其主張,透過發表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發公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以此作為鼓吹及傳揚「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以及組織籌款的途徑。
何俊仁承認,「支聯會」具組織性、公眾性和持續性,通過恆常架構、部門及成員等組織人手,持續向公眾鼓吹及傳揚其主張,以爭取或吸納更多公眾認同和支持,從而煽動他們個別或共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其中,「支聯會」自成立起下設多個部門和小組,有逾200多個成員團體,各小組或部門定期籌辦活動,宣傳推廣或支持「支聯會」的目標及「五大綱領」。「支聯會」亦定期發布《港支聯通訊》,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起公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以此鼓吹傳揚「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及籌募經費。
何俊仁亦承認,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何俊仁等繼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2020年7月1日,何俊仁聲稱,有些人會坐監,沒有辦法,但我們也要更加表示「我們要守住這個家園」。2021年4月4日,何俊仁也在發言中表示,一定會繼續用各種方式,追求實現五大目標。
案件今日繼續法庭聆訊,將處理鄒幸彤傳召專家證人的申請,涉及證人的相關性和可接受性,預計為期一日。隨後將於下星期一由控方進行開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