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定已於周日(25日)開始實施,巴士座位若已設安全帶,座位乘客必須佩戴,否則可被檢控,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三個月。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新規定的用意是保障乘客身體安全,內地、英國、澳洲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已實行多年。
李家超指出,2018年大埔公路發生嚴重交通意外導致19人死亡66人受傷,當時負責審查的獨立委員會和專家的主要建議就是佩戴安全帶,以防範類似事故再發生,引致大量傷亡。他明白新措施會帶來一些行為改變,尤其初時要習慣的確會不方便。但他引述研究指出,若兩架車迎頭相撞,佩戴安全帶可減少嚴重受傷和死亡率,這些行為上的小改變都是最大程度保障乘客安全。
李家超強調,在實施過程中會以公眾教育、勸喻、培養習慣為首階段目標。同時,要求運輸及物流局對公共交通工具營運商發出清晰要求,要妥善處理安全帶的清潔、性能和依規安裝。政府會持續推廣宣傳教育,讓市民認識到法律的用意,強調會以法、理、情兼備處理。
就安全帶新規例的實施情況,城巴發言人昨日回應表示,自安全帶新規定實施以來,安全帶的使用率顯著提高,為確保所有乘客安全帶處於良好狀態,公司已加強對巴士安全帶的全面清潔與保養。根據車隊管理要求,公司將定期為每輛專營巴士在非營運時間進行深層清潔,並已針對安全帶消毒及保養作出更嚴謹要求。
此外,城巴將繼續在各主要巴士總站、口岸及機場等地點增派前線人員,加強宣傳教育,提醒市民及旅客上車後必須佩戴安全帶,有關安排將至少維持一個月。目前,新規定在城巴車隊的實施運行大致暢順。
另外,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黃仕進昨日表示,政府曾向交諮會報告相關修例建議,委員均表示支持。交諮會認為,乘客出行安全定應當放在首位。新法例將原本已適用於私家車、的士和公共小巴的強制安裝及佩戴安全帶法定要求,延伸至其他車輛,進一步保障乘客安全。\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