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將於2月6日討論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和定期更新要求,以完善教師註冊機制,守護教育專業。
立法會昨日傍晚上載討論文件,文件顯示,每次申請執業證書的有效期不超於三個學年。\大公報記者 江凌風
必須遵守基本法及國安法
根據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執業證書要求將適用於所有公帑資助學校、私立學校、國際學校及幼稚園的教師(包括校長),每次申請執業證書的有效期不超於三個學年。而申請執業證書的人士須符合六大要求,包括持有有效的檢定教員證明書或准用教員許可證;已獲學校聘請為該校教師;申報於過去三年有否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聲明是否維護教師的專業,遵守法律及相關規則,包括《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符合指定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以及通常居於香港。
在現行機制下,任何人士的「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申請一旦獲得批准,除非被常任秘書長根據《教育條例》取消,否則「檢定教員」的註冊為終身有效;而「准用教員」許可證會在教員停止受僱於該許可證所指明的學校時才會失效。
2020/21學年起,教育局實施「教師專業階梯」制度,為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以及擬晉升教師設定培訓框架。其中,在職教師每3年周期須劃出不少於30小時參與有關「教師專業角色、價值觀及操守」及「本地、國家及國際教育議題」兩大範疇的核心培訓,而每範疇須最少佔6小時。為切合學校實際運作需要,教育局建議短期代課教師如在12個月內受聘不超過30個上學日,可獲豁免執業證書要求。對於剛畢業立即加入教師行列的人士,教育局會視其為已符合持續專業發展要求;而長期的日薪代課教師及重投教學行業的人士,教育局會探討相關培訓課程,以便他們符合相關要求。
此外,文件數據顯示,全港現約16萬名已註冊教師中,有7萬多人屬在職教師。對於少數欠缺師德的害群之馬,教育局一直採取「零容忍」態度。2023至2025年間,因違反專業操守而被取消教師註冊的人數為155人,2025年此類個案的整體數字較2024年明顯減少,從71人減少至37人。
校長:守護教育專業重要一步
就修訂《教育條例》,擬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接受《大公報》專訪,明確支持有關措施,認為此舉是應該的、嚴謹的,亦是捍衛教育專業初心、優化教師隊伍的必要之舉。任何行業,尤其是專業領域,都應不斷完善方可進步。現行教師註冊為終身制,張勇邦認為新執業證書與註冊並非同一概念。「註冊是身份認定,執業證是任教資格憑證,就像護士註冊後仍需執業證方可上崗,教師引入執業證書反而能夠讓我們的專業更受尊重,是守護教育專業的重要一步。」
對於新制度會否可能導致教師流失這一憂慮,張勇邦態度鮮明。「教師應為學生樹立榜樣,若真的有人因為這件事而離隊,坦白說只能『去者不留』,離開亦不足惜,說明他們沒有堅守教育專業初心。」張勇邦相信教育局會慎重考慮,從討論到條例的落實,會有過渡期及相關適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