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接受登記申請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無登記及無認證的分間單位不應出租
2027年3月1日起:房屋局有序就違法出租沒有有效寬限期登記及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
2027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已登記單位可享有36個月寬限期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
2029年9月1日:已登記但未認證的分間單位在寬限期第30個月完結後不可簽訂新租約
2030年3月1日起:房屋局會有序就違法出租沒有在寬限期內改建成並取得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