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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調解處理大廈管理投訴

時間:2026-02-05 06:01:50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伍軒沛報道:宏福苑大火後,業主立案法團監管成為社會關注議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民政總署過去五年共接獲約1630宗大廈管理投訴,若法團出現糾紛,法團和業主又未能取得共識,會建議考慮接受調解服務;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由於修訂工作涉及廣泛和複雜,將聽取法團及業主等不同持份者意見,盡快敲定具體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5年接1630宗投訴

立法會昨日(4日)討論業主立案法團的監管事宜。立法會議員吳錦華表示,不少新落成或落成約10年的私人屋苑成立法團後,隨着維修儲備金及財政盈餘逐步累積,可能在法團管治及選舉時,被獲委任或授權的非業主代表滲透,因而出現「騎劫」的風險,並有可能衍生圍標、工程採購不當及業主利益受損等連鎖問題。根據條例規定,現時必須不少於5%業主要求方可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吳質疑有關門檻是否適合應用於不同規模的樓宇及物業。

麥美娟回應,若法團就不少於5%業主要求召開法團會議的事宜出現糾紛,地區民政處會聯絡管委會主席了解情況;如果法團和業主仍未能取得共識,會建議考慮接受調解服務,務求解決爭議,讓大廈管理工作重回正軌。

另外,政府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

麥美娟表示,修訂工作涉及更廣泛、更複雜的議題,政府會先向立法會提交各項修訂方向,以展開後續討論,亦會聽取法團、業主、物業管理業界及各政團等不同持份者意見,並透過在區議會成立「大廈管理工作小組」收集地區人士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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