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盛德文報道: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向13名家長及一名中間人收受賄款,安排該些家長的12名子女優先插隊入讀該校,有孩子更打尖超過200人,涉及賄款約110萬,涉案家長包括有兒童心理學博士銜頭的媽媽。林及14名涉行賄人士早前被廉署起訴,林早前已承認受賄,惟涉行賄的13名家長及一名中間人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昨日區域法院裁定14人貪污罪名成立,全部還押至3月31日判刑。
13名家長來自11個家庭,分別是:蔡慧妍、李俊朗、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擁兒童心理學博士銜頭)、馬賢文、李洁冰、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以及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夥伴蕭裕邦,全部年齡介乎35至48歲。
14人被裁定全部13項控罪罪名成立,即12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以一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普通法。法官將14名被告還押懲教署至3月31日判刑。
同案被告林珍妮,56歲,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時任行政主任,於2024年10月承認共九項罪名,即五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發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間,涉及2019至2022三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稚園的幼兒班入學申請。該校每年9月接受入學申請,相關申請由林珍妮處理。
賄款2萬至20萬元不等
案情透露,案中13名家長及商人蕭裕邦分別向林珍妮提供2萬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共約110萬元,以換取英基提供幼兒班學位予12名學童,即涉案11個家庭的子女,以及蕭裕邦生意夥伴的女兒。
案情指,其中一名家長江靜雯藉貪污手段令其孩子獲取錄後,主動聯絡林珍妮煽惑對方收受其好友蔡慧妍賄款,以協助蔡慧妍的孩子獲取幼兒班學位。
調查發現,涉案12名學童通過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12名學童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