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提及用於縛狗帶的固定附着物,食環署回覆查詢解釋,狗主可握持狗帶或將狗帶繫於身上;亦可將狗隻以狗帶縛在固定附着物,例如固定或釘牢在地面或牆上的傢具,但不可將狗帶縛在易於移動而非固定的物件,例如非固定的椅子和餐桌等。
新法例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已於2026年3月13日刊憲,並於3月18日提交立法會,目前小組委員會已於4月10日完成條文審議,法例將於5月8日正式生效。食環署會適時公布食肆申請准許的詳情,預計在今年中批出首階段申請。在申請期開始前,會為業界舉辦簡介會,讓食肆了解各項規管要求和須注意的事項,以決定是否提出申請。
食環每天巡查 確保遵循法例
就申請獲批准的食肆,署方會在食肆正式開始容許狗隻進入前,派出專責人員逐一向食肆的負責人講解法例和牌照條件,讓他們做好營運準備。在獲批准食肆開始容許狗隻進入的初期階段,署方專責人員每天都會到訪相關食肆,確保食肆遵循相關法例和牌照規定。
立法會議員梁進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首階段會在5月8日開始接受申請,目前的要求是顧客主觀判斷有穩妥牽引。他建議,食肆可以設立自己的規則,因為每間食肆處理狗隻的經驗不同,如果原本就熟悉狗隻,可以適當放寬限制,但如果職員沒有相關經驗,應當提醒該食客更穩妥地牽狗帶。他建議餐廳,提供縛狗帶的配置,例如可以在牆身安裝掛鈎。
談及狗隻可能舔食地面的食物碎渣,梁進認為,餐廳有責任確保環境清潔,他以小童餐廳為例,因為小朋友可能撿掉到地上的食物來吃,通常這類餐廳會特別注重衞生,倘若食肆容許狗隻進入,也應負有責任。他也擔心,有顧客可能在未經狗主人同意時投餵別人的狗隻,認為要加強教育。
梁進指出,一些不經常帶狗隻社交的狗主,可以多留意愛護動物協會等非牟利組織關於攜帶狗隻的指引,稍後他也會和不同動物團體製作「懶人包」給狗主參考。
梁進認為,政府希望初期階段審慎推行,因此在新法例要求握持狗帶或將狗帶繫於身上;亦可將狗隻以狗帶縛在固定附着物,但相信執法上有困難,依賴市民自發遵守,減少對顧客影響。
梁進也表示,倘若食客攜狗隻坐在不屬於食肆的範圍用餐,例如一些商場提供的公共戶外座位,則可能不違反新例。\大公報記者 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