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報訊】記者戴東報道:自4月1日起,特區政府規定所有的士司機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媒介,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表示截至4月17日,運輸署共收到65宗與的士電子繳費相關的投訴,主要涉及的士司機沒有提供電子繳費媒介、個別電子繳費媒介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等。
陳美寶指出,自有關規定實施後,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留意到整體運作大致暢順,的士司機和乘客一般都歡迎新規定,認為有助減少現金找贖時間。據了解,現時有超過4.9萬的士司機註冊商用版八達通App或配備八達通流動收款機,亦有逾5000輛的士安裝不同電子繳費媒介平台提供的一站式流動收款裝置,上述程式或裝置均可同時支援多種電子繳費媒介。
對於有部分電子支付平台向司機或乘客收取平台服務費,陳美寶解釋有關收費並非的士車資一部分,相信在市場競爭下,有關收費會維持於合理水平,乘客亦可享有不同的繳費模式選擇。
有司機表示個別邊境口岸位置或偏遠地區或會出現流動網絡信號覆蓋不穩的情況,影響電子支付使用,陳美寶表示運輸署已即時聯繫相關部門跟進,數字政策辦公室已迅速提供協助,加強深圳灣口岸的士落客區一帶的WiFi覆蓋範圍及穩定性,以便利有需要人士使用。運輸署會繼續留意是否有個別位置出現流動網絡信號覆蓋不穩的情況,再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