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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璨琛醉駕停牌一年

時間:2018-04-28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藝人李璨琛早前承認在本年農曆年初五醉駕,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2個月。聽判後,李璨琛在庭外稱:「錯要認,打要企定。」他稱案發後已不再飲酒。

  李璨琛(原名李瑋聰、42歲)被控在今年2月20日駕車,行至黃大仙太子道東近油站時,被警方路障截獲,經呼汽酒精測試後,發現其體內酒精濃度超標逾兩倍,達58微克。辯方指被告無案底。被告在事發日,因收到臨近預產期的妻子來電表示不適,他即中止朋友聚會,心急下趕回家,忽視自己曾飲酒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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