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
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啟動憲法修改工作,對憲法適時作出必要修改
2017年11月13日
黨中央發出徵求對修改憲法部分內容意見的通知,請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在精心組織討論、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憲法修改建議
2017年12月12日
中央辦公廳發出通知,下發黨內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各地各部門反饋報告118份,提出修改意見230條。黨中央還以適當方式徵求了黨內部分老同志的意見
2017年12月15日
習近平主持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當面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2018年1月2日至3日
張德江主持召開4場座談會,分別聽取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黨委(黨組)負責同志、智庫和專家學者、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負責同志的意見和建議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
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2018年1月26日
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2018年1月29日至30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32次會議,栗戰書就中央修憲建議向常委會作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以中央修憲建議為基礎,擬定了憲法修正案(草案)
大公報記者張寶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