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醫委會積極和快速處理市民對醫生涉嫌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
•促請秘書處支援醫委會制訂行政指引確保投訴處理機制有效運作;
•促請醫委會切實考慮精簡程序;
•促請醫委會妥善履行該會對秘書處的實質監督角色;
•促請醫委會加強秘書處人員的管理及績效監管;
•明確確立醫委會的權責及醫委會要向社會及市民大眾負責;
•平衡專業自主和公平開放向社會問責的原則和社會期望,從而全面優化管治制度和架構;
•完善法例,加強醫委會覆檢個案的機制;
•促請秘書處盡量定期通知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個案進度;
•衞生署評核秘書處的秘書處職員的工作時必須徵詢醫委會的意見;
•衞生署評核秘書處職員的工作時應訂立及考慮客觀標準;
•考慮就不涉及醫護專業人員操守的醫療爭議個案引入調解的可行性。
資料來源:申訴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