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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郭鳳儀父涉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成

時間:2026-02-12 06:01:35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陳杰報道:遭國安處通緝的郭鳳儀,她的父親郭賢生涉嫌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被控違反維護國安條例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罪名成立,是相關罪行的首宗定罪,還押至本月26日判刑。

報稱商人、69歲的郭賢生昨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情指,他去年1月至2月期間以郭鳳儀不在香港為由,向保險代理人要求取消為她購買的保單,領取約8.8萬港元的餘額,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

29歲的郭鳳儀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控方指,涉案保單於郭鳳儀年滿18歲後,已轉為郭鳳儀持有,因此控告郭賢生企圖協助郭鳳儀處理財產。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指出,接納控方所指,被告知悉郭鳳儀是潛逃者,嘗試處理保單以提取結餘,裁定他罪名成立。

今次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首宗海外被通緝人士家人被控「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並定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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