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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改變不了黎智英「國安首惡」事實

時間:2026-02-27 06:02:06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高院上訴庭昨日就黎智英欺詐案宣判被告上訴得直。多名法律界和政界人士表示,判決絕不影響亦改變不了黎智英危害國安罪行的定罪基礎,是次裁決正是香港司法獨立的體現。他們呼籲公眾警惕混淆不同案件、為黎「洗白」的別有用心言論。

須警惕外力為黎「洗白」言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陳曉峰強調,黎智英早前已被裁定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成,判囚20年,是不折不扣的罪犯。今次上訴庭就欺詐罪的裁決,絕不影響亦絕不動搖其「勾結案」的定罪基礎。香港特區法治健全,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外力干涉。今次裁決正是香港司法獨立的體現。他呼籲社會各界理性看待司法程序。

陳曉峰指出,「上訴得直」並不等同「錯案」,更不存在任何所謂「濫訴」的指控。特區政府依據現行法律及現有證據對黎智英提出檢控,是必要且正確的決定。法庭在法律適用上的理解和判斷存在差異,屬正常司法過程,不應被任何人藉機扭曲為打壓言論的說辭,或為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洗白」。他呼籲社會大眾保持理性,切勿被別有用心的輿論所誤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陳勇表示,高院上訴庭就黎智英涉及的商業案件,裁定其上訴得直,完全動搖不了黎智英「國安首惡」的事實。他尊重法庭嚴格依據法律觀點與證據作出專業判決,認為這正正體現香港法治精神,有力印證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嚴謹,有力印證法庭堅守程序正義,並充分保障所有訴訟人,即便是身負重罪者依法提出上訴的權利。陳勇強調,無論商業官司勝負如何,都改變不了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20年的牢獄之災是其賣港行徑應得的懲罰。所有人亦須明白:捍衛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法治社會不可逾越的底線,也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任何試圖挑戰這條底線的人,最終都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外國政府、外部勢力及黎智英家人長期利用黎智英所涉多宗案件攻擊香港法治。今次判決彰顯香港司法之完全獨立,法官審理案件絕不受任何干擾,法庭的每一個決定都是按照法律及證據去依法作出。香港司法有極完善的上訴制度,如果黎智英對「勾結外力案」的定罪或判刑有任何不滿,唯一的合法途徑就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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