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擬修例規定地盤全面禁煙,承建商若在地盤內未做足禁煙措施,一旦發現煙頭,承建商一經定罪,可被罰款高達40萬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預計9月前實施全面禁煙規定。建造業界九個團體昨日簽署約章,涵蓋範圍包括支持全面禁煙,但認為罰則過重,又指無權搜查工人,期望在立法時明確責任邊界,由業界制訂禁煙執行指引供承建商跟進。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開會,審議地盤全面禁煙措施建議,有議員贊成修例,認為較高的罰則上限能產生阻嚇力,促進業界認真對待地盤禁煙。\大公報記者 肖泓宇
政府的修例建議包括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3條,規定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用或攜帶燃着的指明吸煙產品,違反經修訂《規例》的承建商一經法院定罪,最高可按現行《規例》的相關規定罰款40萬元。政府並建議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將建築地盤指定為法定禁煙區,任何人違例吸煙將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
倡由業界制訂統一執行指引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昨日表示,期望修例能令承建商出一分力,確保地盤禁煙。他舉例若巡查時發現地盤滿地煙頭,即使當刻沒有工人吸煙,亦會控告承建商。但如果承建商做足預防措施,例如「(地盤)出入口有沒有存放香煙的東西,有沒有其他很大的海報張貼不准吸煙,如果有安裝鏡頭就更好」,而若仍有工人吸煙,便未必檢控僱主,但一定會檢控工人。
建造商會昨日聯同八大業界團體簽署《2026建造業效率提升約章》,涵蓋八個範疇,包括安全至上、精準施工等。安全至上列出全面推行地盤禁煙,以降低火警風險。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表示,業界普遍支持禁煙方向,多個地盤已自發推行,包括設置煙具存放櫃、閉路電視監控、張貼告示等;對罰則由高危區域擴至全地盤,則認為對承建商責任定義過重。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認為,40萬元罰則對中小型承建商來說太沉重,一筆罰款可等同數月營業額。業界認為若承建商已設警告、培訓、管理措施,而仍有工人違規吸煙,不應一概追究承建商責任;因承建商並無執法權,無權搜查工人是否帶煙進入工地,難以杜絕個人違規行為。
業界建議由建造業界制訂統一的地盤禁煙執行指引,明確勸喻、管理、巡查等標準流程,供承建商跟進,並呼籲政府應清晰界定各方責任,避免「連坐式」懲罰。
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支持地盤禁煙的整體方向,強調40萬元罰款並非「一刀切」,承建商若已採取合理措施,即便地盤有煙頭,也可作為有力的辯解理由,毋須過度擔憂被罰。他表明立法會審議時,會認真聆聽承建商、工友等各方意見。
議員:明確禁煙範圍減爭拗
立法會議員張培剛表示,支持全面禁煙能有效降低火災風險。但他認為40萬元最高罰款太嚴苛,若承建商已採取合理措施,便不應被處以高額罰款,並建議設置合適緩衝期,讓業界適應。
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支持地盤全面禁煙、40萬元罰款的立法原則,核心是要求僱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若要政策順利落地,政府需進一步明確執行細則。他建議清晰界定「建築地盤」範圍,避免小型道路工程等簡單圍封區域,亦被誤認作禁煙地盤,減少執行爭議。
立法會議員李梓敬表示,40萬元最高罰款是可發揮阻嚇力,促使業界認真對待。他理解業界尤其是中小型承建商對罰款金額的關注,但40萬元是上限而非劃一標準,執法機關會按個案嚴重程度、違規次數、地盤規模及承建商過往紀錄等因素,作出合理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