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簡稱「滲水辦」)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2006年起專責處理樓宇滲水投訴,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務。滲水辦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
滲水辦會就滲水投訴作出初步調查;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滲水辦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處理。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而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根據工作程序,滲水辦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職員會先作現場調查,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如有關業主或佔用人合作,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會書面告知投訴人進展。
近年來,滲水辦每年接獲約4萬宗投訴個案。2023年接獲的個案中,65.4%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並告知舉報人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