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秦英偉報道:《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昨日(20日)正式生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三個專業界別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察覺嚴重虐兒或懷疑嚴重虐兒個案,必須作出舉報。違反規定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三個月。有校長指出,初期會更謹慎處理懷疑個案。
幼稚園校長溫志倫昨日表示,小朋友的精神面貌,以及家長、照顧者與小朋友的關係,或者會透過行為和其他同學交往中會顯示出來,校方會避免墮入法網或灰色地帶,初期傾向從嚴為主。
孫玉菡昨日表示,政府會從源頭預防虐兒個案。四間「社區親子中心」將於今年起陸續投入服務,以遊戲為本的方式促進親子互動及教導家長正向育兒方法,支援有親職需要的家庭。預計每年受惠人數約40000人。孫玉菡又指出,原區安置未必符合受虐兒童最佳利益,待情況穩定後,會為他們考慮長期的住宿安排。
另外,一名約4個月大的男嬰,日前在上水一單位內懷疑被外傭大動作搖晃及叉頸虐待導致腦出血,在醫院兒童深切治療部留醫。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外傭(28及45歲),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