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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涉事船隻建造符合當時標準 南丫海難39人屬「非法被殺」

時間:2026-01-22 06:01:40來源:大公报

2012年10月1日,載有逾百名乘客的「南丫四號」客船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擊,最終造成39人死亡,當中包括8名兒童。

死者家屬爭取召開死因研訊多年。死因庭在去年5月6日展開首次死因研訊,並於9月中完成結案陳詞。案件裁決經三度延期,預留兩天宣布裁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日(21日)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至於「南丫四號」因缺少水密門而迅速下沉,法庭認為建造時符合當時標準,不應因發生事故指其有設計過失。\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事故發生後,警方隨即展開刑事調查,並於2012年10月拘捕「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及「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於2015年2月,周志偉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而黎細明被裁定39項誤殺罪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另外,前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及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亦於2015年3月被捕,並於2016年2月及6月分別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證供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蘇平治被判處16個月監禁,其後上訴得直,刑期改為4.5個月;而黃鑑清則被判處15個月監禁。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其中兩名死者家屬向高等法院申請召開研訊被拒,及至2023年上訴庭頒令死因庭須展開研訊。

當局密切留意判決再作回應

死因庭在去年5月6日展開首次死因研訊,先後傳召84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7名專家證人,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經歷逾40日審訊後,昨日,多名死難者家屬抵達西九龍法院聽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裁決。周慧珠在裁決時指,裁判官指死因研訊採用「相對可能性」原則,相關證據已符合民事及刑事審訊的標準,裁定39名死者非法被殺。

死因裁判官亦指出,部分專家在研訊的批評是假設移除了水密門有錯,但當時規例並無要求「南丫四號」必須設置水密門,因此其設計是符合當時的標準,不能因事後發生海難悲劇而否定當時的設計。裁判官表示,省略水密門是整體設計決策,而非疏忽或過失。

同日,政府發言人表示,正密切留意死因庭的裁決,又指政府十分重視事件,事故後在不同層面進行調查。海事處認真落實各調查報告內提出的切實可行建議,以加強保障海上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亦在立法會出席會議後表示,政府會密切留意及審視法庭判決,會在判決後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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