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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改革 研賦權訂專家報告時限

時間:2026-02-01 06:01:58來源:大公报

特區政府早前提出,將會改革香港醫務委員會及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建議,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表示,當局正草擬《醫生註冊條例》的修訂內容,包括考慮賦權醫委會訂立索取報告的時限,預計本月13日提交給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諮詢,期望4月完成草擬,今年年中通過法例。

對於有建議增加醫委會業外委員人數,盧寵茂表示,業外委員未必具有專業知識,貿然增加可能反而拖慢程序。\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醫委會就一宗雙非腦癱嬰兒投訴個案,相隔15年開庭,但隨即宣布永久擱置,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終醫委會主動覆核、收回決定,重新召開研訊。為完善醫委會處理投訴機制,政府提出改革醫委會並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盧寵茂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局計劃本月13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介紹建議方向,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條例》的修訂建議,藉此重新建立醫療專業的可信度,期望4月完成草擬,今年年中可通過法例。

盧寵茂表示,聆訊延誤有機會因需時索取法律文件及專家意見所致,當局會針對問題進行改革,包括考慮修例賦權醫委會訂立索取報告的時限,但有其他問題可能要以行政手段解決。同時,當局亦會檢視醫委會成員組成及比例;並考慮持續醫學教育及專業發展,以及非本地培訓醫生事宜。

盧寵茂:增業外委員或拖慢程序

就醫委會改革方面,盧寵茂早前已與醫學會代表會面討論。香港醫學會在醫委會有7名委員,醫學會曾反映在醫委會架構中,委員會和秘書處權責不清,且委員會和秘書處的成員都是有限任期,容易出現交接期的混亂,建議釐清每一階段的負責人和監察機制,又建議委員會主席,應為最終負責人。

就該宗腦癱投訴個案的爭議,盧寵茂指出,醫委會當初是基於司法層面作考慮,認為證據歷時已久,繼續審訊或存在不公平之處,此屬法律程序上的判斷,而非醫療決定。他稱許多程序延誤與必須遵循的司法機制有關,並非醫生有意拖慢。

對於有意見認為應增加醫委會業外委員人數,盧寵茂表示,醫委會的功能不只在於投訴和紀律聆訊,作為一個法定機構,醫委會負責醫生註冊、執業試的執行、有限度註冊、特別註冊等,須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若純粹因為投訴和紀律聆訊,而貿然減少醫生委員,增加非業內委員,對醫委會並不是很好的處理方法」,他認為反而可能拖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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