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症室等醫療新收費1月1日起生效,醫院管理局昨日重申,現時已接受預約診期為兩個月內的病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未有預約公營醫療服務,而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不需要急於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亦不應為申請減免而預約不必要的公營醫療服務。局方呼籲市民善用公共資源,不要只為了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而預約家庭醫學門診或衝急症室。\大公報記者 鄭文迪
就有傳媒引述社區服務團體指,有市民因未有公立醫院覆診期而未能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醫管局發言人昨日指出,醫管局一直積極協助合資格市民於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前取得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現時已接受預約診期為兩個月內的病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預約診期為超過兩個月後或未有任何預約的市民,現階段毋須急於申請。
即日已能獲批費用減免
發言人強調,過去一段時間曾多次向傳媒及相關團體解釋以上安排,對相關信息仍未獲充分理解深表遺憾,呼籲各界攜手,共同協助弱勢社群。
醫管局表示,報道所引述的個案證明,若市民真正有經濟困難,而又需要接受公營醫療服務,即使預約翌日門診,即日已能獲批費用減免,申請減免過程並不複雜,亦不困難。
發言人重申,未有預約公營醫療服務,而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不需要急於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亦不應為申請減免而預約不必要的公營醫療服務。市民應待有醫療需要,並且獲得公營醫療服務預約後才提出申請。
局方呼籲市民善用公共資源,不要只為了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而預約家庭醫學門診或衝急症室,應將珍貴的醫療資源留給有真正醫療需要的市民。
七旬婦預約診期 成功申減免
有傳媒昨日報道,71歲的玉姐早年因頸骨和心口痛在公立醫院老人科覆診,兩年前已無需再覆診,但近日持續心口痛,希望再到專科診症。玉姐與丈夫都有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符合資格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但早前到長沙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職員以她沒有覆診期為由,拒絕其申請;其後玉姐成功預約到普通科門診,當日下午再憑預約診期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最終成功獲批。
政府推行公營醫療收費改革一個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日前表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人數約12萬,當中有5萬多人因提供足夠證明文件而獲18個月減免,餘下的有臨時3個月減免,亦有首個較重症的病人獲1萬元「封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