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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勞工處代表:巡查時未發現有工人吸煙

時間:2026-04-22 09:01:19來源:大公报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舉行第16場聽證會,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小型裝修及維修工程第二分處)林秀青首先作供,坦言在現行勞工處法例下,前線巡查同事難以就地盤工人吸煙執法,但強調會提醒相關承建商留意。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在聽證會公布勞工處報告文件,文件中多次出現「could not be justified」的表述,相信為勞工處慣用語,意為「未能找到足夠證據支持投訴」。李澍桓隨後公布多宗勞工處收到的投訴文件,顯示早在2024年7月有宏福苑居民就工人吸煙,以及同年10月就棚架、棚網及發泡膠易燃問題而進行投訴。

其中一宗涉及工人在工作期間吸煙的投訴,處方報告指,由於現場巡查未發現違規吸煙情況,雖在地盤範圍見到有煙頭,但無法確定煙頭是居民還是工友遺下,故投訴未能確立。林秀青坦言在現行勞工處法例之下,工人吸煙不違法,亦沒有違反任何職安健條例,「就算見到有工人吸煙也沒辦法根據特定法例執法,要看吸煙周圍火險情況,或有無易燃物品,若有才能出示禁煙令。」她強調,若同事在巡查過程中看到有工人吸煙,會主動提醒承建商注意相關情況。

已巡查17次 較一般頻密

林秀青早前表示,由於就宏福苑的投訴較多,勞工處對該處共進行了16次巡查,另加一次加強突擊檢查,共計17次,已比一般巡查更頻密。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詢問,大維修期間宏福苑大廈外牆張貼易燃發泡膠板,引致樓宇火災風險增高,勞工處是否認為發泡膠應納入其日後需負責監管的範疇?勞工處高級分區職業安全主任(1)(行動科)(新界東及觀塘區)李萬邦作供指出,發泡膠屬建築材料,而勞工處的職安巡查重點是留意「工友工作時是否安全」,認為「物料不是巡查重點」,不應由勞工處監管發泡膠是否阻燃或相關標準、要求,但他同意每個部門應合力承擔監管角色的說法。

此外,宏福苑大維修期間,為便利工人出入棚架,承辦商允許外牆維修商在走火樓梯每隔五層打破玻璃窗開「生口」。李萬邦解釋,「生口」可以讓工人逃生,並不違反勞工處法例,而工作守則因有危險性而不容許工人爬棚。

陸啟康:設「生口」是嚴重問題

陸啟康稱,雖未有專家報告,但初步理解,「生口」導致濃煙攻入大廈,令居民難以逃生,帶出很大問題。他問,若工人不應爬棚,應如何登上棚架,或從不同層數轉換。李萬邦解釋,設「生口」無違反職安健條例,但大火後得知應違反其他條例。陸啟康指今日帶出「生口」這一嚴重問題,強調須保障工人和居民的共同安全。

另外,獨立委員會公布將於5月6日至5月8日進行第四輪共三場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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