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張帥報道: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甲級戰犯進行國際大審判。為今天人們所鮮知的是,在東京審判前一個月,北平的軍事法庭對敵華北交通公司豐台警務段分所長山口利春等部分日本戰犯進行了依法審判,法庭指定律師為他們做了辯護。
時任《大公報》北平記者張高峰親歷了這一審判過程。在今年紀念東京審判開庭80周年前夕,張高峰之子張刃告訴《大公報》,張高峰當時在《大公報》報道《看審戰犯記》,詳細記錄了審判經過。
「抗戰勝利後,審判戰犯與懲治漢奸,是中國老百姓非常關注的兩件大事。但國民黨政府遲遲沒有動作,人民很不滿意。1946年4月,北平終於有了即將審判戰犯的消息,我也因此有了近距離觀察、採訪的機會。」據張高峰記述,審判的「十一戰區軍事法庭」位於北平西四北大街石碑胡同二號,法庭的西院是拘留所,那裏關押着168名日本戰犯。參觀時,每個戰犯都向參觀者陪着裝出來笑臉,「但那笑臉是可怕的,掩蓋不住他們內心的猙獰。」
採訪的記者走到第四戰犯室,一個滿臉長鬍子的戰犯喊了一聲「敬禮!」同室的戰犯一齊作叩頭狀,樣子既可恨又可憐。張高峰稱,那個喊「敬禮」的傢伙,就是當年發號施令血腥統制華北煤炭的門頭溝煤礦日本總裁白鳥,「如今,他又發號施令叫日本人向中國人行禮了,真是滑稽的對比、諷刺。」
1946年4月10日和4月20日,軍事法庭兩次公開審理日本戰犯案,作為大公報記者的張高峰均到庭採訪。他在採訪報道中寫到,山口利春等戰犯對法庭指控的罪行,都只承認事實,卻又都以「聽上峰的命令,不得不出此」做託辭,否認自己的責任。法庭指定的律師也為他們做了辯護。
雖然受審者都不是大戰犯,但仍有百餘中國人旁聽。當月,軍事法庭宣判,山口利春、香川信義等戰犯依法被判處死刑,對連續傷害人身並強購食糧的戰犯竹內嘉一郎依法判處徒刑五年。「見證了日本戰犯被繩之以法,旁聽的中國人無不歡欣。」張高峰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