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入境處去年查507宗假結婚 98人定罪監禁 認為判刑具阻嚇力

時間:2017-06-07 20:37:1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6月7日訊 入境處去年對507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共98人被成功檢控定罪,包括84名香港居民,當中54人為男性,30人為女性。上述98人(包括中介人)均被判予監禁,刑期由四至18個月不等。當局表示,過去有關判刑具阻嚇力,若認為個別案件的量刑過輕,未能適當地反映該類罪行的嚴重性和達到阻嚇目的,入境處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研究是否提出覆檢判刑或申請上訴。

  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任何人士如以虛假婚姻,或安排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以協助其取得所需文件申請來港,即屬違法;而在辦理假結婚及藉假結婚申請來港的過程,有關人士可能經已干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等罪行,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而若任何人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5萬港元及監禁14年,協助及教唆者亦會被檢控。

  當局又稱,為打擊假結婚活動,入境處婚姻登記處已加強核查可疑登記婚姻個案,調查分科人員亦會就可疑結婚個案主動展開調查,搜集相關證據渠道包括進行家訪作突擊檢查、搜集其他環境證據及證供,以及對涉案人士作獨立問話等,而入境處一直與內地保持聯繫,把觸犯假結婚相關罪行的內地居民資料通報內地執法機關,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後的簽註申請作出嚴格審批,內地執法機關亦會把懷疑假結婚的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若發現有關人士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至於港府有否計劃向內地提出讓入境處參與,甚至全權負責單程證審批,當局回應稱,認為沒有需要和理據,要求內地當局考慮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和審批工作。當局表示,單程證是內地有關機關製發的證件,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職權範圍,內地當局審批單程證的過程中,入境處會在個案層面配合,包括在需要時協助核實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的真偽,及申請人報稱與其在港親屬的關係(例如夫妻),若發現情況可疑或資料與事實不符,入境處會通知內地當局,又會協助內地當局調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為取得單程證的個案。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